公司承诺. 在此项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 根据公司 2018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8 年 8 月
公司承诺. 根据公司 2020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 2020 年 10 月 9 日股东决定通过的关于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决议,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承诺. 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公司承诺. 不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承诺. 根据公司2016年12月15日董事会决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决议,公司承诺,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暂缓本公司及子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等措施。
公司承诺. 1)若公司发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期间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毕后30日内,公司不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