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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样本条款

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瑞丽鹏和与关联方鹏欣富盛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具体由双方根据交易行为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 五、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采购营运车辆,根据评审结果,公司向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采购 5 辆客车,采购价款为人民币 207.6 万元(含税)。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原则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经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 《上海世合实业有限公司因股东股权转让行为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财瑞评报字(2018)第 2007 号),采用资产基础法,经评估,上海世合 实业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总额账面价值 873,141,908.37 元,评估值 1,256,654,163.05 元, 评估增值 383,512,254.68 元; 负债总额账面价值 855,558,499.93 元,评估值 855,558,499.93 元,评估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 面价值 17,583,408.44 元,评估值 401,095,663.12 元,评估增值 383,512,254.68 元。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数据,确定交易标的价格为人民币 6,016.434947 万元。 2017 年 10 月,公司与大众交通、上海万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豪投资”)、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信息”)、世合实业在上海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世合实业 40%的股权,下属公司大众交通受让世合实业 60%的股权。 2017 年 10 月 19 日,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的《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行为涉及的上海世合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财瑞评报字(2017)第 2024 号),采用资产基础法,世合实业在评 估基准日的资产总额账面价值 824,794,688.04 元,评估价值为 1,180,514,157.33 元,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 806,346,422.66 元,评估价值为 806,346,422.66 元,股 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18,488,265.38 元,评估价值为 374,167,734.67 元。依据评估 报告,本次产权交易标的价值为人民币 6,016.434947 万元,较前次受让作价增值率为 7.11%。 资产类型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流动资产 87,311.28 125,662.73 38,351.45 固定资产 2.91 2.69 -0.22 资产合计 87,314.19 125,665.42 38,351.23 流动负债 85,555.85 85,555.85 负债合计 85,555.85 85,555.85 股东全部权益 1,758.34 40,109.57 38,351.23 资产类型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流动资产 82,479.28 118,051.31 35,572.03 固定资产 0.19 0.10 -0.09 资产合计 82,479.47 118,051.41 35,571.94 流动负债 80,634.64 80,634.64 负债合计 80,634.64 80,634.64 股东全部权益 1,844.83 37,416.77 35,571.94
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在参考博白巨典资产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经协商,双方确定股权交易价格为 30,100 万元。公司以 30,100 万元受让神威矿冶持有的博白巨典 100%股权,相比神威矿冶在评估基准日持有对博白巨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34,646.59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增值-4,546.59 万元,增值率-13.12%;相比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值增值 3,839.70 万元,增值率 14.62%;相比评估基准日博白巨典所有者权益经审计后的账面价值增值 24,949.05 万元,增值率 484.36%。溢价原因请参考下文“十二、溢价购买资产的特别说明”。
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在参考关联方厦门三虹 2011 年 3月出资 31,140 万元受让都昌金鼎当时股东(非关联方)合计 60%股权和资产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考虑到以下因素: 1、 预测资源储量(334)2077.6 万吨(其中钨金属量 47,414 吨)由于勘探程度较低,未计入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但具备一定潜在价值,资产评估不能完全反映矿权价值。 2、 厦门三虹收购都昌金鼎 60%股权已近两年,矿山建设基本完成,投资建设风险基本消除,应考虑厦门三虹的投资资金成本及适当回报。 经与厦门三虹协商,双方股权交易价格按如下原则确定:厦门三虹 2011 年 3 月出资 31,140 万元收购都昌金鼎 60%股权,每年按照 9%计算资金成本及适当回报,两年合计 18%,确定股权交易价格为 36,745 万元。 公司以 36,745 万元受让厦门三虹持有的都昌金鼎 60%股权,相比 2011 年 3月厦门三虹出资 31,140 万元收购都昌金鼎 60%股权,厦门三虹本次转让股权增值 5,605 万元,增值 18.00%;都昌金鼎整体资产价值相应为 61,242 万元,比评估报告评估价值溢价 8,751.49 万元,溢价 16.67%。
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在综合考虑广铁置业将会投入的预计成本和资源(包括技术和人力)、项目运作难度以及广铁置业在相关项目运作能力和运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双方谈判协商确定,服务费用预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
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价格是在参考同类电池价格的基础上,由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脑动极光拟进行的香港首次公开发行将根据投资者及市场反馈确定价格区间,并根据届时由脑动极光正式刊发的法律文件中载列的价格区间及启动交易后的投资者订单情况在该价格区间内确定最终价格。所有拟参与脑动极光本次香港 首次公开发行的基石投资者作为国际发售的一部分,通过整体协调人及/或其联属人士(以其作为国际发售相关部分的国际承销商的代表身份)按由以上方式最终确定的价格进行认购,最终认购价格一致。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采购营运车辆,根据评审结果,公司向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采购 12 辆 11 米纯电动公交车与 3 辆 9 座纯电动客车,采 购价款分别为人民币 1,221.6 万元(含税)与 85.5 万元(含税),合计金额 1,307.1万元(含税)。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原则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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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冷链”)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其合法持有冷链物流中心项目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从事农副产品、水产品、肉类、蔬菜、水果的销售、加工、冷冻、冷藏及市场管理服务。为整合内部管理资源,避免同业竞争,同时迅速扩大公司农产品批发市场业务营业面积与专业冷 库规模,形成以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为主、电子商务和冷链物流协同发展的战略格局,现代冷链拟将标的资产的日常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公司行使,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资金、财务、人员等方面的运营管理。委托期内管理费根据本公司运营管理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分段计提。 鉴于本次交易对方是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关联交易之规定,公司本次与现代冷链拟签署的 《委托管理运营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委托经营管理冷链物流中心项目资产暨签订<委托管理运营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车磊、李根美、鲁爱民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关联董事杨作军先生、南品仁先生、黄育蓓女士、鲁贤先生回避表决。

  • 关联交易情况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无; 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无; 3、 本公司关联受托管理/承包情况:无; 4、 本公司关联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无; 5、 关联租赁情况:无; 6、 关联担保情况 (1)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为其取得借款情况: 兴泸集团 川铁(泸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7,896.00 2008/3/21-2028/3/30 兴泸集团 川铁(泸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0,528.00 2006/12/29-2026/12/28 兴泸集团 四川叙大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31,502.00 2011/1/10-2030/12/20 兴泸集团 泸州长江生态湿地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111,000.00 2015/11/17-2020/11/13 兴泸集团 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 2015/12/23-2019/12/23 兴泸集团 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 2016/12/31-2026/12/31 兴泸集团 泸州市江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 2015/7/21-2019/7/20 居泰房地产 泸州市江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18,000.00 2016/6/26-2028/12/26 (2)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进行融资情况如下: 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不存在作为关联被担保方进行融资的情况。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

  • 关联交易制度 为加强对集团关联交易的管理,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公平,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表决; (3) 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4)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公司关联交易的核心是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等公司关联交易价格视交易金额的大小分别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等进行表决或审批确定。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各子公司的经营业务,努力减少关联交易。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制度,更有效地规范关联交易。在处理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交易双方降低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渠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具有持续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租赁业务均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平等协商后逐笔签署具体合同,未签订总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明确、具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签署日期:待甲方股东大会批准之后签署 2. 签署地点:西安市阎良区 3. 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 甲方: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变更(含设 计变更等参建各方变更)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

  •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合同、协议或作出其他安排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