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样本条款

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瑞丽鹏和与关联方鹏欣富盛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具体由双方根据交易行为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在参考博白巨典资产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经协商,双方确定股权交易价格为 30,100 万元。公司以 30,100 万元受让神威矿冶持有的博白巨典 100%股权,相比神威矿冶在评估基准日持有对博白巨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34,646.59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增值-4,546.59 万元,增值率-13.12%;相比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值增值 3,839.70 万元,增值率 14.62%;相比评估基准日博白巨典所有者权益经审计后的账面价值增值 24,949.05 万元,增值率 484.36%。溢价原因请参考下文“十二、溢价购买资产的特别说明”。
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采购营运车辆,根据评审结果,公司向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采购 5 辆客车,采购价款为人民币 207.6 万元(含税)。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原则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在综合考虑广铁置业将会投入的预计成本和资源(包括技术和人力)、项目运作难度以及广铁置业在相关项目运作能力和运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双方谈判协商确定,服务费用预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
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价格是在参考同类电池价格的基础上,由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在参考关联方厦门三虹 2011 年 3月出资 31,140 万元受让都昌金鼎当时股东(非关联方)合计 60%股权和资产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考虑到以下因素: 1、 预测资源储量(334)2077.6 万吨(其中钨金属量 47,414 吨)由于勘探程度较低,未计入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但具备一定潜在价值,资产评估不能完全反映矿权价值。 2、 厦门三虹收购都昌金鼎 60%股权已近两年,矿山建设基本完成,投资建设风险基本消除,应考虑厦门三虹的投资资金成本及适当回报。 经与厦门三虹协商,双方股权交易价格按如下原则确定:厦门三虹 2011 年 3 月出资 31,140 万元收购都昌金鼎 60%股权,每年按照 9%计算资金成本及适当回报,两年合计 18%,确定股权交易价格为 36,745 万元。 公司以 36,745 万元受让厦门三虹持有的都昌金鼎 60%股权,相比 2011 年 3月厦门三虹出资 31,140 万元收购都昌金鼎 60%股权,厦门三虹本次转让股权增值 5,605 万元,增值 18.00%;都昌金鼎整体资产价值相应为 61,242 万元,比评估报告评估价值溢价 8,751.49 万元,溢价 16.67%。
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脑动极光拟进行的香港首次公开发行将根据投资者及市场反馈确定价格区间,并根据届时由脑动极光正式刊发的法律文件中载列的价格区间及启动交易后的投资者订单情况在该价格区间内确定最终价格。所有拟参与脑动极光本次香港 首次公开发行的基石投资者作为国际发售的一部分,通过整体协调人及/或其联属人士(以其作为国际发售相关部分的国际承销商的代表身份)按由以上方式最终确定的价格进行认购,最终认购价格一致。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采购营运车辆,根据评审结果,公司向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采购 12 辆 11 米纯电动公交车与 3 辆 9 座纯电动客车,采 购价款分别为人民币 1,221.6 万元(含税)与 85.5 万元(含税),合计金额 1,307.1万元(含税)。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原则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经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 《上海世合实业有限公司因股东股权转让行为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财瑞评报字(2018)第 2007 号),采用资产基础法,经评估,上海世合 实业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总额账面价值 873,141,908.37 元,评估值 1,256,654,163.05 元, 评估增值 383,512,254.68 元; 负债总额账面价值 855,558,499.93 元,评估值 855,558,499.93 元,评估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 面价值 17,583,408.44 元,评估值 401,095,663.12 元,评估增值 383,512,254.68 元。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数据,确定交易标的价格为人民币 6,016.434947 万元。 2017 年 10 月,公司与大众交通、上海万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豪投资”)、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信息”)、世合实业在上海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世合实业 40%的股权,下属公司大众交通受让世合实业 60%的股权。 2017 年 10 月 19 日,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的《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行为涉及的上海世合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财瑞评报字(2017)第 2024 号),采用资产基础法,世合实业在评 估基准日的资产总额账面价值 824,794,688.04 元,评估价值为 1,180,514,157.33 元,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 806,346,422.66 元,评估价值为 806,346,422.66 元,股 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18,488,265.38 元,评估价值为 374,167,734.67 元。依据评估 报告,本次产权交易标的价值为人民币 6,016.434947 万元,较前次受让作价增值率为 7.11%。 资产类型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流动资产 87,311.28 125,662.73 38,351.45 固定资产 2.91 2.69 -0.22 资产合计 87,314.19 125,665.42 38,351.23 流动负债 85,555.85 85,555.85 负债合计 85,555.85 85,555.85 股东全部权益 1,758.34 40,109.57 38,351.23 资产类型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流动资产 82,479.28 118,051.31 35,572.03 固定资产 0.19 0.10 -0.09 资产合计 82,479.47 118,051.41 35,571.94 流动负债 80,634.64 80,634.64 负债合计 80,634.64 80,634.64 股东全部权益 1,844.83 37,416.77 35,57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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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歌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马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潍坊路加精工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青岛北航智能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北航研究院”)、青岛歌尔长光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长光研究院”)及北京古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古点科技”)共同投资 1,000 万元设立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具体持股及出资情况请参照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青岛北航研究院及青岛长光研究院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集团”)具有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北京古点科技为歌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情况 (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不含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

  • 关联交易制度 为规范集团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和关联方考核,并建立了严格的决策程序,确保关联交易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条件下进行,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 关联交易概述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了减少关联交易,落实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与目标,拟以自有资金收购露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集团”)持有的浙江露笑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光电”)100%股权。露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露笑集团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 (2020)第 3279 号《资产评估报告》,露笑光电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 1、 此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露笑光电解除为露笑集团提供的抵押担保。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董事鲁永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交易双方降低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渠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具有持续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租赁业务均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平等协商后逐笔签署具体合同,未签订总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明确、具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甲方: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天津小蜜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变更(含设 计变更等参建各方变更)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

  •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合同、协议或作出其他安排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