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 万元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的除外),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100 万元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 0.5%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的除外),由总经理批准。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交易满足如下标准之一的(提供担保除外),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单笔交易金额不超10亿元(含10亿元)的项目投放,与 外部新增融资成本相当的系统内融资,小额零星经常性管理费相关事项由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决策,并在决策后报备公司董事会;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决策,并在决策后报备公司董事会;其他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必须签署书面协议。公司应将该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规定予以披露。补充、修订协议视具体情况即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第十一条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一) 股东大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除本制度第十四条另有规定外, 本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达成总金额在3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 或者本公司拟与关联法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总额在 300 万元人 民币以上(含300 万元人民币)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含0.5%) 的, 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及时披露。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关联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1、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
(2)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2、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公司为持股 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项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5、 公司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应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严格遵守公平性原则。 上述‘交易’、‘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范围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确定。” 公司发生的交易未达到本节规定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公司子公司的权力机构按照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或董事会的授权在相应决策权限范围内审批决定。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为重大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除本制度第十八条另有规定外, 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 万元)的关联交易, 或者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300 万 元人民币)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含 0.5%)的关联交易, 由董事会作出决议, 并及时披露。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有权决定涉及的金额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