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样本条款

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同受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控制的关联方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中铝财务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在中铝财务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上限为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中铝财务为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提供的日贷款余额(含 应计利息)最高上限为人民币 55 亿元(含 55 亿元),协议有效期为 1 年。中铝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上限范围内,优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中铝财务向公司提供的人民币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 LPR),贷款利率按照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执行。
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前,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辽港股份”)与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集团”或“控股股东”)均在营口市鲅鱼圈港区从事港口装卸、仓储及相关服务,为解决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增强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业务及资产完整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港口服务能力,同时减少关联交易,确保上市公司利益最大化,上市公司子公司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有限”)已于 2021 年 10 月与营口港集团在辽宁省营口市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关于营口港散货码头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拟以现金收购相关鲅鱼圈港区同业竞争资产,交易对价以经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备案确认的资产评估价格为定价依据确定为 852,410.8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拟收购资产具体包括: 1、 现金收购营口港集团持有的营口港散货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散货”)100%股权,交易对价为 729,944.37 万元; 2、 现金收购营口港集团持有的用于港口生产及辅助业务经营性资产,交易对价为 122,466.43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上述鲅鱼圈港区业务资产,与控股股东在 鲅鱼圈港区的同业竞争问题将得到基本解决。营口散货持有的鲅鱼圈港区一港池 18#矿石泊位、A 港池 3#通用泊位、A 港池 1#-2#成品油和液体化工品泊位、五港池 61#-71#通用泊位以及部分土地使用权资产已由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营口有限租赁使用,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租赁金额将得到减少。
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现行《金融服务协议》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签署,经公司 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效期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止。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的日存款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农房集团”)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协议收购上海飘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飘鹰”)所持有的桐庐飘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桐庐飘鹰置业”、“交易标的”)100%股权且承担相应债权(即人民币56986.32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的收购总金额为人民币 62941.38万元。 本次受让完成后,农房集团将持有桐庐飘鹰置业100%股权,桐庐飘鹰置业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最终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协议收购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崇明农场有限公司(下称“崇明农场”)所持有的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东平小镇农场有限公司(下称“东平小镇公司”、“交易标的”)30%股权且承担相应债务,协议成交金额为人民币5526.231万元。 本次受让完成后,光明地产将持有东平小镇公司100%股权。
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与宣钢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合计持有的河钢乐亭 100%股权,交易作价合计为标的资产评估值 100,079.94 万元加上标的资产过渡期权益变动额。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河钢乐亭 100%股权,河钢乐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对方宣钢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宣钢集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光明地产”)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协议转让方式,向关联方光明生态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生态岛公司”、“受让方”)转让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东平小镇农场有限公司(下称“东平小镇公司”)100%股权及相应股东借款,本次交易涉及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1,462,817,435.87元,分为三部分: (1) 小镇公司100%股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协议转让方式,股权价格为以国资评估备案确认的评估价值人民币 158,138,425.80元; (2) 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的相应股东借款人民币 (3) 审计评估基准日后至股权转让交易日前,提前归还银行贷款以解除上市公司相应担保责任而形成的相应股东借款人民币 145,661,994.34元。受让方还需承担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易日期间全部或有新增股东借款的全部本息。 截止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 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5 日和 2020 年 3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2020-018)。公司控股股东佳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沃集团”)合计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 鉴于上述借款额度期限即将届满,为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营运资金周转需要,经友好协商,公司拟与佳沃集团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就延长借款额度期限和降低借款利率作了补充约定。
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1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佳沃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佳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沃集团”)拟认购不低于此次向特定对象(含佳沃集团)发行股票数量的25%(含本数),不高于此次向特定对象(含佳沃集团)发行股票数量的45%(含本数)。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认购对象佳沃集团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终止原《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支持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业务发展, 经友好协商,公司与控股股东佳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沃集团”)签 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佳沃集团同意豁免 公司对佳沃集团负有的债务本金共计839,08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亿叁仟玖佰 零捌万元整),同时将公司应付佳沃集团的利息共计242,467,826元(大写人民币 贰亿肆仟贰佰肆拾陆万柒仟捌佰贰拾陆元整)从相关借款起始日起修改为零息,即《补充协议》列明的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借款自借款起始日起为无息借款,佳 沃集团不向公司收取借款期间利息。以上债务豁免为佳沃集团单方面、不附带 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且不可撤销的豁免,豁免后佳沃集团也不会因本次豁免事 项而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承担任何责任或履行任何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