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资产转让 样本条款

关联方资产转让. 2020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与厦门钨业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厦门钨业作为许可方,许可发行人在主营业务及其相关领域无偿使用厦门钨业两项注册商标,许可期限分别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许可商标注册届满之日、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许可商标注册届满之日。〔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第十一条
关联方资产转让. 国地置业收购天津中永兴持有成都中永兴 100%股权(详见本《法律意见书》 “五、(四)、国地置业的主要财产”);国地置业收购大地集团持有百城投资 100% 股权,后将百城投资 100%的股权转让给大地房地产;国地置业向天津中永兴转让世茂新城 100%的股权(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五、(六)、国地置业的收购或出售资产情况”)。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述关联方资产转让事宜已完成,曾发生的关联方资产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批准程序,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转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关联方资产转让. 2022 年 2 月,公司购买了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湘潭立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所有的位于湖南省湘潭市九华示范区莲城大道与北二环交界处东南角的九华新天地东街、西街商铺建筑面积约为 33,135.76 平方米,另附车库面积 27,485.30 平方米,合计总面积约为 60,621.06 平方米。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22]0092 号评估报告: 经采用市场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 年 2 月 8 日),交易标的资产市场价值评估值为 46,400.00 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交易价格确定为 4.60 亿元。2022 年发生金额为 4.60亿元。
关联方资产转让. 根据新能同心的说明及确认,为扩大新能同心总体并网容量、实现中民新能部分优质光伏发电业务资产的进一步整合,报告期内,中民新能向关联方上海新能收购了德州翔宇、潍坊中民、长丰日盛以及海宁中民四家公司100%股权。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六)新能同心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潍坊中民 7,829.12 万元 潍坊中民 2018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 德州翔宇 3,729.52 万元 德州翔宇 2018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 海宁中民 5,036.71 万元 海宁中民 2018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 长丰日盛 4,987.05 万元 长丰日盛 2018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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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联关系 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 关联方介绍 (一)公司名称: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31 号-01 至 03 层,07 至 09 层法定代表人:刘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5 亿元 实收资本:35 亿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0 月 10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6732536 主要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159.91 亿元,净资产 64.74 亿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0.34 亿元,利润总额 15.41 亿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978,07 亿元,净资产 74.38 亿元,2017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9.02 亿元,利润总额 11.92 亿元。

  •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深圳市中兴和泰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关于投诉与建议 (一)您对本产品有任何意见或异议,可向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反馈,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将由专人接听、记录您的意见或建议,并由各方协商共同解决。

  • 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易伟华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伟华先生直接持股比例为 27.45%,加上其一致行动人新余市沃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4.71%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先生拥有的控制权比例为 32.16%。易伟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属于公司关联方。

  •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三、

  •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陈伟,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0,000,000 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 2022 年7 月6 日,陈伟与陈洪民、陈小科及科华投资签署《陈伟与陈洪民、陈小科及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陈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取得陈洪民、陈小科、科华投资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16,008,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00%。2022 年 7 月 29 日,上述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 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与陈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23 年 3 月 9 日公司与陈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陈伟将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认购科华控股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拟出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肆佰万元(小写: 354,000,000 元),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40,000,000 股(含 40,000,000 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陈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增至56,008,000股,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2.30%。同时陈洪民、陈小科、科华 投资同意永久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剩余49,379,400股股份对应的 表决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陈伟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

  •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