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评审报告 样本条款

出具评审报告. 35.1 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主要内容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逐页签字确认。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只签字未写明不同意见或只写明不同意见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评审报告的有效性。
出具评审报告. 谈判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主要内容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逐页签字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只签字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只写明不同意见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评审报告的有效性。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谈判日期和地点; (2) 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名单、报价供应商名单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3) 评审方法; (4) 谈判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报价供应商名称及原因; (5) 评审结果和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各轮次报价汇总表,以及推荐预成交供应商的理由,尤其是报价最高且预成交的、报价最低未预成交的情形,采购超预算以及报价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和终止评审等情形,谈判小组应当进行重点复核、分析原因,并在评审报告中注明。 (6) 谈判小组成交建议。
出具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出具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磋商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出具评审报告. 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 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及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6) 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7) 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8) 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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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 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 迟交的投标文件 15.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 契 約 案 件 名 教職員福利厚生事業業務委託 事 業 主 管 課 等 の名 称 及 び 連 絡 先 教育文化財部 学務課 電話:0467-23-3000 内線 2741 契 約 締 結 日 令和5年(2023 年)4月 17 日 (契約期間:令和5年(2023 年)4月1日 ~ 令和6年(2024 年)3月 31 日) 契約の相手方の名称及び所在地 湘南教職員福利厚生会 藤沢市大鋸 1406 番地 湘南教育会館内 契 約 金 額 3,864,812 円 随意契約によることとした理由 湘南教職員福利厚生会は、藤沢市、茅ヶ崎市、鎌倉市、寒川町の3市1町で構成されており、3市1町の公立小・中学校等県費負担教職員の福利厚生事業を共同して実施することを目的に設立された互助団体であり、湘南地区の教職員の福利厚生事業を委託できる唯一の団体です。 事業内容については、3市1町すべての学校から1名ずつ評議員が選出されるため、今般教職員に必要とされるパソコン研修や教養講座の開設、厚生事業等について、教職員の意志や意見を尊重し、要望をきめ細かく反映した事業内容を実施できており、この委託業務の委託先は厚生会に限られると考えます。 委託金額についても、3市1町の全教職員の意見を反映し、 3市1町と福利厚生会の協議により合意され、妥当な金額であると思料します。 このことから、地方自治法施行令第 167 条の2第1項第2号の規定により同者と随意契約を締結したものです。 契 約 案 件 名 鎌倉市相談支援包括化推進業務委託 事 業 主 管 課 等 の名 称 及 び 連 絡 先 健康福祉部 福祉総務課 電話:0467-23-3000 内線:2496 契 約 締 結 日 令和5年(2023 年)4月 19 日 (契約期間:令和5年(2023 年)4月1日 ~ 令和6年(2024 年)3月 31 日)

  • 附加合同效力的终止 本附加合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将会自动终止: (1) 主合同效力终止; (2) 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无意续保或本公司不接受本附加合同续保; (3) 投保人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向本公司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 (4) 本附加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 注:在(2)项所提及的情况下,本附加合同效力于保险单满期日二十四时自动终止。

  • 基金证券账户与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证券清算。

  • 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董事会决议为通讯方式表决,审议过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投赞成票。

  • 决策程序 (1) 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整体投资战略。 (2) 研究部根据自身以及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构建股票备选库、精选库,对拟投资对象进行持续跟踪调研,并提供个股、债券决策支持。 (3)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战略,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包括:每日基金申购和赎回净现金流量;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和比例限制;研究员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的独立判断;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的建议 等。 (4) 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经理提交的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并形成决策纪要。 (5) 根据决策纪要,基金经理小组构造具体的投资组合及操作方案,交由交易部执 行。 (6) 交易部按有关交易规则执行,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基金经理。

  •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2、 “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配,且于次一工作日进行支付。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3、 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4、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当日累计收益支付时,当日净收益大于 0 时,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 额,若当日净收益等于 0 时,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 0,若当日净收益小于 0 时,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 5、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6、 本基金同类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本基金资产不承担保管责任。 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