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派政策 样本条款

分派政策. 基金採納的分派政策載於該基金的有關附錄。基金可提供累積類別或收益類別。 10.1 累積類別
分派政策. 根據基金章程規定,本公司或會就其認為維持合理分派水平而言屬合適的情況下,向基金股東分派任何資本收益(經扣除相關基金或類別應佔的已變現及未變現資本虧損)的部份。投資者應注意,根據香港監管披露規定,自未變現資本收益中支付分派相當於從資本中作出分派。自未變現資本收益支付(即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股息)的分派相當於從投資者的原有投資或自該原有投資應佔的任何資本收益中退還或提取部份款項。涉及以未變現資本收益支付的任何分派(即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股息)或會令基金的每股資產淨值即時減少。在該等情況下,在相關基金的存續期期間作出的分派必須被視為資本退還的一種。 就霸菱中國精選基金及霸菱歐洲機會基金而言,分派將自每個會計期間基金或基金類別應佔的盈餘收入淨額及╱或任何資本收益(經扣除已變現及未變現資本虧損)撥付。 獲證監會認可的基金可對上述政策作出修訂,惟須先取得證監會的事先批准及向受影響的香港投資者發出不少於一個月的事先通知。 有關股息於過去十二個月的構成(即股息來自可分派的淨收入及資本的相對金額),可透過香港代表的網站xxx.xxxxxxx.xxx 取得,亦可向香港代表索取。 截至本香港說明文件日期,以下基金現正向香港公眾發售的股份載列如下。請參閱基金章程以了解有關股份類別的進一步資料。 A類別歐元收益 I 類別歐元累積 X類別美元累積* A類別港元累積 I 類別英鎊收益 A類別美元收益 I 類別美元累積 A類別歐元累積 I 類別歐元累積 X類別歐元累積*
分派政策. 子基金或其某類別採納的分派政策載於該子基金的相關附錄。子基金可發售累積收益的股份類別(「累積類別」)或從該子基金的可分派收益淨額或資本或收益總額中支付定期分派的股份類別(「分派類別」)。 不擬就累積類別作出分派。因此,累積類別股份應佔的任何收益淨額及已變現資本收益淨額將反映於其各自的資產淨值內。
分派政策. 本基金獲允許分派有關期間H類別份額應佔本基金投資的所得收益。有關分派將不會從資本中撥付。如宣派紅利,則將於基金管理人酌情釐定的時間支付,並將僅以現金紅利的方式作出。
分派政策. 基金經理將在考慮到子基金的淨收入、費用及成本後為各子基金採納基金經理認為適當的分派政策。就各子基金而言,此分派政策(包括分派貨幣)將在相關附錄中訂明。分派經常取決於就相關子基金持有的證券所獲付股息,而這又取決於基金經理無法控制的因素,包括一般經濟情況以及相關實體的財政狀況和分派政策。除非相關附錄另行訂明,不會以子基金的資本及/或實際以子基金的資本支付分派。概不能保證該等實體會宣佈或支付股息或分派。
分派政策. 基金經理可酌情決定是否就子基金分派股息、分派次數及金額。目前,基金經理擬經考慮子基金於扣除費用及成本後的淨收益後每年(於 12 月)向股東分派收入。
分派政策. 除非相關補充文件另有指明,否則有關基金的分派政策載於下文。 章程細則訂明,可以就基金收取分派及利息的方式,向相關基金股東分派相關基金於各會計期間經扣除開支及各項其他項目後的盈餘收入淨額,詳情載於下文。此外,本公司或會就其認為維持合理分派水平而言屬合適的情況下,向基金股東分派任何資本收益(經扣除相關基金或類別應佔的已變現及未變現資本虧損)的部份。董事可酌情就任何類別宣佈額外的股息支付日期。 由宣佈有關分派的日期起計的六年期間後任何未領取的分派將告失效,並應退還相關基金。 在本公司有關重新投資分派的政策(見下文「重新投資收入分派」)的規限下,分派款項將以相關類別的相關貨幣,電匯至開戶表格所載的賬戶,有關風險由合資格獲發分派款項的人士承擔。如投資者有意對付款指示作出任何變更,有關變更必須以書面方式,由唯一股東或所有聯名股東簽署,通知基金經理。以電子方式付款所招致的任何收費可能由股東支付。然而,倘股東(或倘為聯名持有股份,則各股東)向基金經理提出書面要求,分派款項可以任何其他主要貨幣支付,惟所安排款項的開支及風險由股東承擔。透過銀行過戶支付任何分派付款所涉及的開支由股東承擔。 為確保任何類別股份的應付分派水平不會於相關會計期間受到該類別股份的發行、轉換或贖回所影響,董事將採取均等化安排。
分派政策. 就H類別基金份額而言,投資者應參閱招募說明書「十七、基金的收益與分配」一節以了解分派政策。目前,於一個曆年支付的分派(如宣派)將不超過4次,時間由基金管理人酌情決定。投資者應注意,並無保證將作出定期分派及(如作出分派)所分派金額。就H類別基金份額的收入分派將僅以現金紅利方式作出。 本基金可分派於相關期間內H類別基金份額應佔的本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基金管理人亦可酌情從本基金資本中支付分派或從總收入中支付分派,並從本基金的資本中扣除╱支付本基金的全部或部分費用及開支。 如從總收入中支付分派,並從本基金的資本中扣除╱支付本基金的全部或部分費用及開支,將導致可供本基金支付分派的可分派收益增加,及因此本基金可實際從資本中支付分派。
分派政策. 除非有關產品說明書/產品資料摘要中另行訂明,行政管理人擬從本產品系列各理財產品的淨收入及/或資本作出分派。
分派政策. 成分基金分派類別的分派政策為每月派息一次。然而,概不保證將作出該等分派,亦無設定目標派息率水平。分派(如有)將以類別貨幣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