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计算 样本条款

利息计算. 本行可使用不同方式计算不同外币存款的利息。已结金额应自本行收到该等款项之日起产生利息。本 行将按本行确定的时间安排向相关账户支付任何应付利 息。
利息计算. 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 利息计算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日利率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换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
利息计算. 账户中的利息计算如下 :每日计算 ; 按账户中的余额计算 ; 按本行酌情决定并指明的利率计算 ;
利息计算. 至第 条(资金不足)适用于客户开立的储蓄账户。 倘负利率适用于任何货币,本行有权就任何以该等货币为单位的储蓄账户之信贷结余施加负利率。倘客户应向本行支付到时利息,本行有权以结算负利息为目的,从任何储蓄账户支账(不论该等储蓄账户是否有足够可用资金、透支或其他信贷)。若任何支账导致有关储蓄账户透支, 客户须应要求向本行偿还欠款以及按本行规定的利率偿还有关欠款所累计之任何费用、利息及开支。 港元或外币账户的利息 港元储蓄账户的利息将按月或按本行规定的其他基准入账或支账。 外币储蓄账户的利息将每半年或按本行规定的其他基准入账或支账。
利息计算. 计息周期:第一个计息周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后至下一年的同期,以后每满壹年为一个计息周期; 计息基数:根据合同按照未付的最终审计结算总价的 80%作为当年利息计算基数,利率执行上述约定。例如:截止本年未付的最终审计结算总价金额为 A,利率为 7%,则本年度的利息为 A*80%*7%,利息与本年应付建安费及总包配合费同当年期满月末支付。
利息计算. 18.6 账户中的利息计算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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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業内容 入札公告時の仕様書の内容を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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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免除 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负责人,综合考虑在签 约合同价中。

  • 災害補償 第18条 本契約の遂行に当たり、乙の派遣労働者の業務上の災害補償は乙が行うものとし、乙は、補償に必要な保険に加入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権利・義務の譲渡)

  • 审计机构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毛鞍宁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0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00 层 00-00 室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传真号码 021-22280518 注册会计师 邓冬梅、谢枫、付四春

  • 契 約 件 名 下請負の相手方の住 所 及 び 氏 名 下請負を行う業務の 範 囲 下 請 負 を 必 要と す る 理 由 下 請 負 期 間 ※ 次に掲げる書類を、上記「下請負期間」開始 10 日前までにこの申請書に添付の上、提出すること。 ・下請負の相手方の会社概要 ・その他警察庁が指示する書類 審 査 結 果 承認 非承認 承 認 又 は 非 承 認と し た 理 由 上記審査結果のとおり、下請負を承認する(承認しない)。 支出負担行為担当官 警察庁長官官房会計課理事官 当社(個人である場合は私、団体である場合は当団体)は、下請負(再委託)をするにあたり、下記事項について誓約します。 この誓約が虚偽であり、又はこの誓約に反したことにより、当社が不利益を被ることとなっても、異議は一切申し立てません。 また、貴庁の求めに応じて当社の役員名簿(有価証券報告書に記載のもの(生年月日を含む。)ただし、有価証券報告書を作成していない場合は、役職名、氏名、性別及び生年月日の一覧表)等を提出すること、及び当該名簿に含まれる個人情報を警察に提供することについて同意します。

  • 招标范围 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所列项目下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详细技术规范及报价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 补偿方式 若盈利承诺期间各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目标净利润数,卖方需向买方进行现金补偿。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在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并根据前述专项审核意见,在上市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年度报告中披露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数与目标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并于承诺期结束后,由负责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根据前述专项审核意见,标的公司承诺期累计实际净利润数小于累计目标净利润数的,则卖方应于前述专项审核意见出具之日起十日内,以现金方式对买方进行足额补偿。 每年现金补偿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目标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盈利承诺期间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交易对价总额-已支付现金补偿额。 净利润数均以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确定。 承诺期满后,各方按照标的资产在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情况计算累计现金补偿金额,如各年度累计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超过承诺期累计应付现金补偿 金额,则超额部分由买方向卖方返还。 利润补偿的上限为卖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转让价款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