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利用之對象 Clause in Contracts

利用之對象. 1.本公司、本公司之分公司、與本公司有從屬關係之子公司或有控制關係之母公司暨其分公司或集團關係之公司、或 與本公司或前述公司因業務需要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機構(含共同行銷)或顧問(如律師、會計師)。 2.本公司或與本公司因業務需要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機構或顧問(如律師、會計師);金融監理或依國內外法令有 調查權或依法行使公權力之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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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網站電⼦交易系統, 融資〈, 融資〈

利用之對象. 1.本公司、本公司之分公司、與本公司有從屬關係之子公司或有控制關係之母公司暨其分公司或集團關係之公司、或 與本公司或前述公司因業務需要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機構(含共同行銷)或顧問(如律師、會計師)。 2.本公司或與本公司因業務需要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機構或顧問(如律師、會計師);金融監理或依國內外法令有 調查權或依法行使公權力之機關1. 本公司、與本公司有從屬關係之子公司或有控制關係之母公司、或前述公司因業務需要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機構(含共同行銷、合作推廣等)或顧問(如律師)、或主管機關許可受讓證券商全部或部分業務之受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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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網站公告之應用範圍內, 網站公告之應用範圍內, www.pscnet.com.tw

利用之對象. 1.本公司、本公司之分公司、與本公司有從屬關係之子公司或有控制關係之母公司暨其分公司或集團關係之公司、或 與本公司或前述公司因業務需要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機構(含共同行銷)或顧問(如律師、會計師)。 2.本公司或與本公司因業務需要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機構或顧問(如律師、會計師);金融監理或依國內外法令有 調查權或依法行使公權力之機關(1)乙方、乙方之分公司、與乙方有從屬關係之子公司或有控制關係之母公司暨其分公司或集團關係之公司、或與乙方或前述公司因業務需要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機構(含共同行銷、合作推廣等)或顧問(如律師、會計師)、獲主管機關許可受讓證券商全部或部分業務之受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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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www.sinotrade.com.tw

利用之對象. 1.本公司、本公司之分公司、與本公司有從屬關係之子公司或有控制關係之母公司暨其分公司或集團關係之公司、或 與本公司或前述公司因業務需要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機構(含共同行銷)或顧問(如律師、會計師)。 2.本公司或與本公司因業務需要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機構或顧問(如律師、會計師);金融監理或依國內外法令有 調查權或依法行使公權力之機關1. 本公司、本公司之分公司、與本公司有從屬關係之子公司或與本公司或前述公司因業務需要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機構(含共同行銷、合作推廣等)或顧問(如律師、會計師)、獲主管機關許可受讓證券商全部或部分業務之受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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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www.rsc.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