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給付. 被保險人於年金給付開始日仍生存者,本公司將年金累積期間屆滿日之保單帳戶價值(如有保險單借款,應再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一次給付予被保險人,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一次給付. 比例 % 分期給付(年給付):比例 %;給付期間: 年 完全失能保險金 (受益人限被保險人本人)
一次給付. 比例 % 分期給付(年給付):比例 %;給付期間: 年
一次給付. 在年金給付開始日時,以年金累積期間屆滿日為基準日,按「贖回評價時點」(詳評價時點一覽表)之投資標的價值計算保單帳戶價值(如有保險單借款應扣除保險單借款及其應付利息,以及計入年金給付開始日為保單週年日時之加值回饋金),計算可領取之一次給付年金金額。本契約於本公司給付後即行終止。
一次給付. 給付年金累積期間屆滿日之保單帳戶價值 被保險人生存時每年給付定額年金;若被保險人於年金給付期間內身故,則將保證期間內未支領之年金金額一次貼現給付
一次給付. 給付年金累積期間屆滿日之保單帳戶價值 被保險人生存時每年給付定額年金;若被保險人於年金給付期間內身故,則將保證期間內未支領之年金金額一次貼現給付 註: 保證最低身故給付金額係係指要保人繳交之保險費總額。但要保人依保單條款第二十二條約定辦理部分提領或本公司依保單條款第二十八條約定以保單帳戶價值扣抵保險單借款本息時,保證最低身故給付金額應按下列比例減少之,最低減少至零為止:
一次給付. 領取保單帳戶價值總額。
一次給付. 2.分期給付(限月給付)
一次給付. 2. 分期給付 註:本公司於本契約生效日及每保單週月日將計算本契約之保單管理費,以首次保費配置完成日及每保單週月日為基準日,自保單帳戶價值依「贖回評價時點」(詳評價時點一覽表),按保單條款約定依序扣除至應收之保單管理費足夠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