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投项目义乌三期所产的大尺寸电池符合“平价上网”时代的要求 样本条款

募投项目义乌三期所产的大尺寸电池符合“平价上网”时代的要求. 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9GW 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基地项目” (以下简称“年产 9GW 高效电池项目”)是公司对行业发展趋势及基于公司积累的技术优势基础上做出的全方位布局,计划在 2018-2021 年间进行新增高效产能建设,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 年产 9GW 高效电池项目第 1 期即义乌二期项目于 2018 年开始筹划建设,是公司基于义乌一期成功建设投产的基础上做出的战略选择,主要生产最先进且符合“平价上网”时代的 180mm~210mm 大尺寸电池。 年产 9GW 高效电池项目第 2 期即义乌三期利用义乌二期项目已有的厂房和部分公共设施,是义乌二期的扩产项目。该项目实施是基于发行人成熟的管理体系、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网络、已实现投产的管式 PERC 大尺寸电池量产技术等。发行人深耕太阳能电池领域 11 年积累的生产管理经验、技术工艺、客户供应商关系、供应链体系等共同构成了义乌三期项目收益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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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指令由“授权通知”确定的有权发送人(下称“被授权人”)代表基金管理人用电子直连划款指令或者网银指令等双方约定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并以传真作为应急方式备用。基金管理人有义务在发送指令后及时与托管人进行确认,因管理人未能及时与托管人进行指令确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损失不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托管协议及“授权通知”约定的方法确认指令有效后,方可执行指令。对于被授权人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划款指令,发送人应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留出执行指令所必需的时间。发送指令日完成划款的指令,基金管理人应给基金托管人预留出距划款截至时点 2 小时的指令执行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的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划款所需时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 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8.1.1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净资产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 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 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务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