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方式 样本条款

募集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募集方式. 本基金通过直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进行募集。本基金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
募集方式.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人公开发售。七、
募集方式. 本计划将通过销售机构下属指定网点或销售机构指定网络系统向合格投资者进行销售,具体募集期安排以管理人公告为准。投资者认购本计划,必须与管理人和托管人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足额缴纳认购款项。投资者认购的具体金额和本计划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销售机构应将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计划说明书等正式销售文件,置备于销售机构。本计划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销售,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应与本计划相匹配,销售机构应当了解客户的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详细介绍产品特点并充分揭示风险,引导客户审慎做出投资决定。禁止通过签订保本保底补充协议等方式,或者采用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销售本计划,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投资者宣传预期收益。
募集方式. 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
募集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不成立,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募集方式. 本基金包括直销和非直销销售两种途径,直销由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非直销销售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募集方式. 本基金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具体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名单见本基金发售公告及后续调整发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相关公示。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基金的发售方式,并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公告中列明。
募集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募集方式. 本基金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 种方式认购本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