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监管机制 样本条款

募集资金监管机制. 发行人内部建立了严格的募集资金监管机制,逐笔审核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规定用途进行使用。此外,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开立唯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监督募集资金的归集使用情况。发行人将与监管银行、主承销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同时与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募集资金监管机制. 发行人承诺,募集资金仅用于已披露的用途,不转借他人使用,不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天风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将于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专款专用。若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将募集资金转借他人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使用情况,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 5 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募集资金监管机制.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的规定。 本期债券的违约情形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中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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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6〉资金类型: 商 业 性: 非商业性: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份 总额

  • 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0 元;财政专户资金: 0 元;自筹资金: 0 元。七、付款方式

  • 货币资金 127,122,346.17 202,765,759.58

  • 资金指令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账外,回购到期付款和与投资有关的付款、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

  • 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 募集资金的验证 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按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的约定,将认购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设的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认购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基金募集期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验资完成,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确认文件。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事宜。

  •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26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32,1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258,490.64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841,509.36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 85,000,000.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427,841,509.36 元。上述募资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 0032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 適用除外 第3条 前条にかかわらず,本誓約に関して次の各号に該当する情報は秘密情報に含まれないものとし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