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疗法 样本条款

化学疗法. 指针对于恶性肿瘤的化学治疗。化疗是使用医学界公认的化疗药物以杀死癌细胞、抑制癌细胞生长繁殖为目的而进行的治疗。本合同所指的化疗为被保险人根据医嘱,在医院进行的静脉注射化疗。
化学疗法. 指利用化学药物阻止癌细胞的增殖、浸润、转移,直至杀灭癌细胞的一种治疗方式。
化学疗法. 指针对于恶性肿瘤的化学治疗。化疗是使用医学界公认的化疗药物以杀死癌细胞、抑制癌细胞生长繁殖为目的而进行的治疗。本保险所指的化疗为被保险人根据医嘱,在医院进行的静脉注射化疗。本保险所指的化学疗法使用的药物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经过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临床治疗。
化学疗法. 指针对于恶性肿瘤的化学治疗。化疗是使用医学界公认的化疗药物以杀死癌细胞、抑制癌细胞生长繁殖为目的而进行的治疗。本合同所指的化疗为被保险人根据医嘱,在医院进行的静脉注射化疗、服用药物等方式的化疗。本合同约定的化学疗法不包括靶向疗法、免疫疗法、基因疗法、细胞免疫疗法。本合同所指的化学疗法药物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经过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用于临床治疗(以使用时的批准结果为准)。
化学疗法. 9.10 放射疗法
化学疗法. 指针对于恶性肿瘤的化学治疗。化学治疗是使用医学界公认的化疗药物,以杀死癌细胞、抑制癌细胞生长繁殖为目的而进行的治疗。保险合同所指的化学治疗为被保险人根据书面医嘱,在就诊医院进行的采用静脉注册、服用药物等方式的化疗。保险合同约定的化学疗法不包括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保险合同所指的化学疗法药物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经过具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用于临床治疗 (以使用时的批准结果为准)。
化学疗法. 在本主险合同中是指针对恶性肿瘤的化学治疗。化疗是使用医学界公认的化疗药物以杀死癌细胞、抑制癌细胞生长繁殖为目的而进行的治疗。本主险合同所指的化疗为被保险人根据医嘱,在医院进行的静脉注射化疗。
化学疗法. 指针对于恶性肿瘤的化学治疗,简称化疗。化疗是使用医学界公认的化疗药物以杀死癌细胞、抑制癌细胞生长繁殖为目的而进行的治疗。本合同所指的化疗为被保险人根据医嘱,在治疗地医院进行的静脉注射化疗。本合同所指的化学疗法使用的药物需符合治疗地当地的法律、法规要求并经过治疗地的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用于临床治疗(赴日本治疗的,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包含日本厚生劳动省先进医疗列表中的治疗方法)。 放射疗法:指针对恶性肿瘤的放射治疗,简称放疗。放疗是使用各种不同能量的射线照射肿瘤组织,以抑制和杀灭癌细胞为目的而进行的治疗。本合同所指的放疗为被保险人根据医嘱,在治疗地医院的专门科室进行的放疗。赴日本治疗的,放射疗法需经日本厚生劳动省批准用于普通临床治疗(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包含日本厚生劳动省先进医疗列表中的治疗方法)。 肿瘤免疫疗法:指应用免疫学原理和方法,使用肿瘤免疫治疗药物提高肿瘤细胞的免疫原性和对效应细胞杀伤的敏感性,激发和增强机体抗肿瘤免疫应答,并应用免疫细胞和效应分子输注宿主体内,协同机体免疫系统杀伤肿瘤、抑制肿瘤生长。本合同所指的肿瘤免疫治疗药物需符合治疗地当地法律、法规要求并经过治疗地的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用于临床治疗。赴日本治疗的,肿瘤免疫疗法需经日本厚生劳动省批准用于普通临床治疗(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包含日本厚生劳动省先进医疗列表中的治疗方法)。 肿瘤内分泌疗法:指针对于恶性肿瘤的内分泌疗法,用药物抑制激素生成和激素反 应,杀死癌细胞或抑制癌细胞的生长。本合同所指的内分泌治疗药物需符合治疗地当地法律、法规要求并经过治疗地的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用于临床治疗。赴日本治疗的,肿瘤内分泌疗法需经日本厚生劳动省批准用于普通临床治疗(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包含日本厚生劳动省先进医疗列表中的治疗方法)。 肿瘤靶向疗法:指在细胞分子水平上,针对已经明确的致癌点来设计相应的靶向治疗药物,利用具有一定特异性的载体,将药物或其他杀伤肿瘤细胞的活性物质选择性地运送到肿瘤部位攻击癌细胞的疗法。本合同所指的靶向治疗药物需符合治疗地当地法律、法规要求并经过治疗地的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用于临床治疗。赴日本治疗的,肿瘤靶向疗法需经日本厚生劳动省批准用于普通临床治疗(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包含日本厚生劳动省先进医疗列表中的治疗方法)。 肿瘤质子重离子疗法:指对恶性肿瘤进行的质子线或重离子线放射治疗。本合同所指的质子重离子疗法为被保险人根据医嘱,在指定医院进行的质子线或重离子线放射治疗。本合同所指的肿瘤质子重离子治疗需符合治疗地当地法律、法规要求并经过治疗地的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用于临床治疗。赴日本治疗的,肿瘤质子重离子疗法需经日本厚生劳动省批准用于普通临床治疗(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包含日本厚生劳动省先进医疗列表中的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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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内容 1.1 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

  • 納入場所 東京都文京区本駒込 2-28-8 文京グリーンコートセンターオフィス独立行政法人情報処理推進機構 事務所内の甲が指定する場所

  •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 基本信息 本理财产品的理财投资合作机构信息请见本《产品说明书》“二、产品概述”。 2.

  • 响应报价 2.1供应商应按照“第四章采购内容与要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 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 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

  • 其他条款 9.1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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