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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概述 样本条款

协议概述.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由埃塞俄比亚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EIC”)代表的埃塞俄比亚政府,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土集团”)于北京时间2016年11月29日在亚的斯亚贝巴签署了关于在埃塞俄比亚德雷达瓦发展纺织服装产业的《谅解备忘录》(又称“合作意向性协议”,以下简称“备忘录”或“协议”)。由于本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尚处于商议筹划阶段,且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协议概述. 为积极推进义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共同搭建全市以信用为核心的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信用数据产品在市场贸易、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开发利用,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信公司”)与义乌市信用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概述. 2020 年 6 月,公司与深圳市太和华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华美”)签订《关于北京微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太和华美以 23,800 万元的价格受让公司原全资子公司北京微赢 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截至本公告日,太和华美已支付股权转让款 10,710 万元,剩余尚未支付股权转让款为 13,090 万元。2020 年 4 月,公司与深圳尚睿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睿嘉”)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后续又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展期补充协议》(合称“《展期协议》”),就借款及展期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欠付尚睿嘉本金 12,700 万元及利息 218.88 万元。 为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防范经营风险,落实各方债权债务相关事项,经公司与尚睿嘉和太和华美充分沟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将对太和华美的债权以 129,188,809.72 元人民币转让给尚睿嘉,尚睿嘉将其从上述转让中取得的公司对太和华美的债权抵消尚睿嘉对公司享有的债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享有对太和华美任何应收债权,也无需再对尚睿嘉偿还任何债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债权转让事项,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债权转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协议概述.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壕环境”)与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管道设计院)(以下简称“CPPE”)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按照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的原则,确定战略伙伴关系。
协议概述.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在珠海市香洲区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及研究院,为推进项目建设,公司和中信城开珠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城开”)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8 日签订了《总部项目合作协议》,于 2020 年 6 月 25 日签署了《珠海市香洲区赛隆总部项目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双方合作成立项目公司(即珠海赛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且在项目公司向购买了目标项目普通办公物业的购房者办理物业交付的同时,项目公司应将留存物业的使用权移交给公司,由公司占有、使用,但不办理产权变更至公司名下的手续。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发布的《关于与中信城开珠海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公司总部及研究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3)、《关于与中信城开珠海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总部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关于与中信城开珠海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总部项目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协议概述.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拓展国内市场,更好地服务商户,促进市场持续繁荣。近期分别与四川自贡东大置业有限公司、宁夏首旺金城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君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县宏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市场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为做好东大川南家居城项目、义乌中国小商品城银川分市场项目、新疆(乌鲁木齐)义乌小商品城项目和青县义乌国际商贸城项目,加强与义乌市场的合作,在品牌使用、市场规划、招商运营等方面达成协议。
协议概述. 1. 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全资子公司宜昌经纬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经纬”或“乙方”)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与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 “伍家岗区政府”或“甲方”)签订《宜昌经纬机械有限公司房屋征收框架协议》,双方同意按照政府相关征收政策对乙方位于宜昌市伍家岗桔城路 1 号与东山大道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迁征收工作。 同时授权宜昌经纬在不损害本公司利益前提下,与伍家岗区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或伍家岗区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就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进行具体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文件。
协议概述. 1、 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闵行区浦江镇姚家浜(浦星公路-新汇路)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沪水务【2013】000 号文),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拟对闵行区浦江镇姚家浜河道进行拓宽,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姚家浜河道旁的 3391.8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被列入政府征收范围,涉及资产包括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等。政府将对此部分资产征收给予公司拆迁补偿。近日公司与上海江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房屋搬迁实施单位上海市闵行第一房屋征收事务所有限公司签署了《国有土地上非居住房屋协商搬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 2,810 万元,由于本次被政府征收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产有部分 是公司对外出租作为仓库的,因此上述拆迁补偿款中约 620 万元是由公司代收后再支 付给租户的,最终归属于公司部分的拆迁补偿款约 2,190 万元。 2、 上述事项已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上披露的《关于政府征收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51)。 3、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协议概述. 本协议主要实现采集设备上传采集的建筑工人基本信息到实名制系统,以及考勤设备从实名制系统获取人员考勤信息、禁入人员信息,并上传考勤的数据,采集设备与系统通讯支持 https 协议,考勤设备与系统通讯支持 https 协议。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
协议概述. 1、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合同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南乐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合同书》。 2、 本次投资项目协议书的签署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 根据《项目投资合同书》,公司享有和承担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将由项目子公司河南唐人神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