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3.1 甲方有权申请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可变更的要素仅限于指定账户最低留存金额、最高申购金额和开通或关闭自动赎回功能。如甲方需变更指定基金产品,须先与乙方解约后重新签约。
3.2 甲方申请变更或终止本业务时,如成功办理变更或解约手续发生在当日乙方集中处理交易时间之前的,则当日生效;如成功办理变更或解约手续发生在当日乙方集中处理交易时间之后的,则下一个基金开放日生效。
3.3 乙方可基于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客户权益、保障交易安全、进行系统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等原因变更本协议、暂停或终止本业务服务,并通过营业场所和农业银行门户网站公示通知甲方。甲方不同意的,可以终止服务,解除本协议,并应及时到乙方办理解除手续;各方协商一致的,也可变更相关服务和对应协议内容。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2. 乙方违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或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如果甲乙双方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时,本协议终止: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9.1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协议。
9.2 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一)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未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变更本协 议。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 即使双方合意达成对本协议内容的任何修改或本协议的提前终止,甲方仍有权许可客户有偿使用在原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供的图片,被许可使用的客户同样有权合理使用该图片而不受合同变更或终止的影响。
2、 在协议生效期间,任何一方如欲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补偿因提前终止协议给对方带来的相应损失。
3、 本协议期限为叁年。期限届满后如无双方的正式书面确认解除,协议将自动延期生效。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 双方经协商一致并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变更本协议。协议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
(2) 当发生下列任一事项时,本协议终止: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终止。协议执行中如需变更和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 甲方有权变更、暂停、增加所提供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的项目及/或具体内容,并于执行前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网点进行公告。乙方在公告执行后继续办理相关业务的,视同接受有关变更、暂停、增加的内容。甲方有权终止所提供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并于执行前通过甲方网站或网点进行公告。
2. 乙方如需取消住房公积金自助业务办理方式,应本人亲自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通过甲方指定的服务平台办理本协议终止手续。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下所有已开通的自助办理方式全部关闭或注销。
3. 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在终止前已发送的业务办理申请指令仍有效,乙方应承担其后果。
4.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甲方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服务而无需事先通知乙方:
(1) 乙方提供虚假、错误的资料、数据;
(2) 乙方违反服务平台的使用规则和操作流程。
5. 本协议有效期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的,本协议相关内容自动调整,甲方无义务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对此完全知悉并接受。
6.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提供的自助服务平台的系统或方式有增加的,本协议可自动覆盖新增的自助服务平台系统或方式,甲方执行前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网点进行公告。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双方友好协商并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后,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 一方实际丧失履行能力,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