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的变更、解除 样本条款

协议的变更、解除. 1. 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协议的变更、解除. 14.1 本协议生效后,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如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协议的变更、解除. 1、协议一方要求变更、解除协议的,应在30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由签约各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报送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协议的变更、解除. 1、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
协议的变更、解除. 8.1 变更。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各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合同后方可生效。
协议的变更、解除. 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守约方向其发出要求更正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不予更正的,或发生累计两次或以上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但在该情况下,《股份认购协议》只在提出解约的守约方与违约方之间解除,其他方与守约方之间仍应遵守并履行本协议相关内容。
协议的变更、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第八条 法律适用、管辖及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及对本协议项下条款的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为本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并按其解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协议的变更、解除.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履行协议中的所有约定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需经三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另外,经三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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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托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后的新协议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协议的签署 (1)甲方通过线下销售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本协议自甲方签署(甲方为自然人的,应签名;甲方为机构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资产管理产品的,应由产品管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产品管理人公章)之日起生效。

  •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生效日至 2022 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公布当日。但本协议约定的续学条件出 现时,续学时效按照本协议第 6 条的约定执行。

  • 协议生效 甲方通过乙方线下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且乙方盖柜面业务章后生效(为避免歧义,乙方相关业务人员在本协议的签字仅为乙方内部风险控制要求,并不作为协议成立的条件,下同)。 甲方通过乙方线上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可视柜台等)购买理财产品的,甲方点击确认同意本协议后生效。

  • 协议主体 甲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沈阳东软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

  • 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丙方: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丁方:何思模(系丙方实际控制人)鉴于:

  • 协议签署概况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双碳目标,充分发挥合作双方优势,推动伊宁新能源资源充分开发利用,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能楹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能楹”或“乙方”)近日与新疆伊宁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秉着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宗旨,共同签署《100MWh重力储能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本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