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支付 样本条款

合同支付. 合同执行部门负责审核合同对方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按照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办理付款。 公司作为收款方的,当合同履行达到收款条件时,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单位提出付款申请。
合同支付. 合同备案完成后,“苏采云”系统将合同自动推回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采 购人在一体化系统中编制政府采购用款计划,关联采购实施计划、政府采购指标和采购合同,按照约定付款。
合同支付. 初步设计第一阶段设计费支付方式:
合同支付. 2024 年 1 月预拨总合同金额的 1/12,2-11 月按照上月实际转运量拨付上月经费(即拨付 1-10 月实际转运量产生的经费),11-12 月预拨剩余经费,次年初进行清算,多退少补。支付方式原则按照合同执行,且可视财政资金下达情况做适当调整。
合同支付. 乙方根据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甲方《月度结算单》及甲方开具给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的代理销售费发票,按月度向甲方发出支付申请,并开具与支付申请金额一致的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支付申请及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合同支付. 丙方收到乙方的履约担保后,本合同签订生效;
合同支付. (1) 本合同初步设计批复通过且资金到位后 14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10%; (2) 监测感知设备到货且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且资金到位后后 14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10%; (3) 监测感知施工完成且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且资金到位后后 14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10%; (4) 模型初步搭建完成且经专家评审和监理人确认且资金到位后后 14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10%; (5) 模型搭建和软件开发工作主体架构完成且经监理人确认且资金到位后后 14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10%; (6) 系统集成完成且经监理人确认且资金到位后后 14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35%; (7) 第三方测试等保测评完成、发包人完成初步验收且经监理人确认且资金到位后后 14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10%; (8) 试运行完成、项目整体交付、本合同完工验收通过且资金到位后后 14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格的 5%。
合同支付. 填写合同报销申请时,根据已登记的合同,系统自动 判断还未支付的合同付款进度并进行关联,经办人填写支付金额、 支付方式、上传相关附件(发票等),系统自动流转。
合同支付. 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提供合同总价等额专用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5%货款,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金返还,满第一年经甲方确认质保期服务符合合同要求后返还所有质保金,三年质保期服务仍需按合同要求履行质保义务至合同质保期结束。
合同支付. 严格按合同约定,经履行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后办理付款手续。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权限严格审批后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