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样本条款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告知义务及合同的效力 若因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直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本合同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无论当时保险事故是否发生,我们有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对于本合同解除前所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若上述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仅直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任何被保险人,则其被保资格将被取消;对于取消其被保资格前所发生的保险事故, 我们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非因甲、乙双方责任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3 日内通知另一方,通知到达之日起合同终止。 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迟延交付房屋达两个月。 (2) 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 (3) 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1) 不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租金。 (2)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 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结构的。 (4) 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 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 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给第三人的。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 委托资产管理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 (2) 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 (3) 管理人被依法取消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责令停业整顿的; (4) 管理人依法停业、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托管人被依法撤销托管资格的; (6) 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7) 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未通过的; (8) 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情况出现后,本委托资产进行终止清算。上述(3)、(4)项事由出现导致管理人不能履行职责的,管理人应当按照有关监管要求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3. 本合同自委托资产终止清算结束及三方依据本合同完成了终止清算后的 相关文件资料移交(按照本合同约定应由托管人所保管的相关权利凭证),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经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书面同意后可以延长本合同的存续期。 4.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过错的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主要义务不能履行; (2) 由于其中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且经过另外一方的催告,在催告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未履行并导致本合同的主要义务不能履行的; (3) 任何一方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或提供的资料有重大的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情形,并足以导致本合同不可履行时。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 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但解除合同提出方应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合同自双方约定之日二十四时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次日对健康保障管理基金进行结算,将剩余金额在本合同解除后 个工作日内退还给甲方,但乙方已收取的管理费用不予退还。 12.2 本合同约定的各账户余额为零时,乙方应中止账户管理职责并通知甲方,如甲方未续缴相应费用,则本合同自相关账户余额为零时自动终止。 12.3 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时,本合同对部分被保障人的委托管理责任自动终止: 1)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书面申请终止对部分被保障人的委托管理责任; 2) 主被保障成员与眷属被保障成员解除婚姻、父母、子女关系时,经甲方向乙方申请,本合同项下对眷属被保障成员 的委托管理责任终止。 对部分被保障人的委托管理责任终止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之日的二十四时为准。因甲方未通知或通知延误导致乙方已经实施了理赔支付的情形,乙方不负责追回且不承担偿还责任。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 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解除本协议。 2、 在租赁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涉及剩余租金予以退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需全部承担: (1) 该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征收的或者拆迁的; (3) 该房屋毁损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4) 因不可抗力情形或者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及政府行为等原因导致甲方不能继续出租房屋的; (5) 因甲方单位改革发生单位重组或者政府部门、甲方的上级主管单位对出租的房屋统筹安排需要收回房屋另作他用的; (6)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7) 乙方擅自转租转借该房屋或与他人交换承租房屋的; (8)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累计达到1个月的; (9) 乙方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 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6.1 双方可另行订立合同,对本合同进行修订。 6.2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 7.1 乙方发生以下违约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合同自乙方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20%的违约金,并要求以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1.1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迟延提供服务超过 10 天的; 7.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的; 7.1.3 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不响应或不启动应急预案,造成重大损失的; 2、 达不到甲方的保洁标准,甲方根据考核办法扣除相应的管理经费,并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整改,若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或连续 3 个月考核不合格,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 在城市重大活动中,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市领导点名批评, 影响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5、 乙方自行停止履行承包合同的; 6、 凡是提前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将计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处管理的水面保洁招投标工作。 7、 乙方连续三个月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报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将乙方列入投标黑名单,并扣除相应的保洁经费用于支付工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