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费. 金额 元(大写: )。
咨询服务费.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咨询服务费. 18.1 本项目采购方的招标咨询服务单位为上海定佳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18.2 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咨询服务费. 1. 本项目咨询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万陆仟元整 (小写)¥26000.00。
2. 咨询服务费按下述方式支付:
(1) 完成 2023 年度运营期绩效考核评价报告编制,且通过甲方审核后的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咨询服务费,金额为¥260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
咨询服务费. 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对应的咨询服务费分别计算与支付,具体约定以《咨询服务协议》为准。 提款期限小于(含)一年期的,受托人于信托到期日计提截止至该日(不含)已计算未提取的咨询服务费;提款期限大于一年期的,受托人于每自然季度末月第 21 个自然日及信托单位终止日计提截止至该日(不含)已计算未提取的咨询 顾问费。并于该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咨询服务费。
咨询服务费. 26.1 被选用方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咨询服务费。
咨询服务费. 67000 元。
咨询服务费. 中选供应商以转账方式向代理机构交纳咨询服务费,金额为 ¥10,000.00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请在汇款单上写明本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城区支行 账户名称:广东中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327101040022305
咨询服务费.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的 50%支付;
咨询服务费.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