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报方式 样本条款

回报方式. 1、取得本项目运营期间的全部经营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停车服务收入、充电桩服务收入、公交车站台广告位租赁收入等。
回报方式.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获得回报的来源为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补贴,使用者付费具体包括车辆通行费、项目沿线规定区域内广告收入及服务设施经营收费。
回报方式. 项目公司要按照批准的通行费标准收取通行费收入,享有广告经营权和服务设施经营权并获得经营收益。 项目拟申请中央车购税专项资金,以建设补助形式补助项目公司,以实际到位金额为准。 若实际申请到位的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达不到或超过预估值,则以实际到位金额为准,不足部分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超出部分由项目公司享有,不再调整付费机制,政府方在运营期不给予项目公司补贴。 项目收入(包含通行费收入和附属设施收入)超过工可预测收入(包含通行费收入和附属设施收入)的 1.2 倍,且当年实际收入(包含通行费收入和附属设施收入) -工可预测的收入(包含通行费收入和附属设施收入)×1.2-相应增加的税金-以往年度亏损>0 时,项目公司应按以下公式计算的超额收益返还给政府方: 超额收益=(当年实际收入-工可预测的收入×1.2-相应增加的税金-以往年度亏损)×返还比例。 具体的返还比例暂按照下表对应区间阶梯制返还。
回报方式. 明确社会资本主体在合作期间获得回报的具体途径。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项目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使用者付费、使用者付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政府付费购买服务等方式。
回报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的回报机制,付费资金来源包括使用者支付的自来水使用费,不足部分由花垣县政府从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中支付。 由于项目设计尚未完成,暂时无法确定自来水供水服务费单价,但双方约定今后自来水单价的计算遵循以下条件:
回报方式. (1)政府购买服务部分 本项目包中由政府购买服务的非经营性单体项目,收入由可用性付费和运营维护付费组成。社会资本投资的内部收益率原则上不超过 10%,由招标结果最终确定。可用性在运营期付费逐年平均等额支付;运营维护付费按照镇宁县人民政府要求执行运维标准和绩效考核结果支付。
回报方式. 本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社会投资人获取的回报收入主要为: 1、项目经营收入
回报方式. 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由政府以财政补贴等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经济补助,即: 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服务费+运营服务费-使用者付费 其中可用性服务费为政府方为使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收回其初始投资及合理利润而支付的费用;运营服务费为在合作期内弥补项目公司运营维护成本及合理利润而支付的费用;使用者付费主要为灌溉用水收入。 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回报方式. 1.星达投资公司在经营期内获得政府购买服务费,取得相应回报。包括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
回报方式.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获得回报的来源为:使用者付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