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之資產 样本条款

國外之資產. (1) 股票(含特別股)、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以計算日經理公司台北時間上午十一時前所取得投資所在國或地區證券交易所/店頭市場之最近收盤價格為準。認購已上市、上櫃同種類之增資股票,準用上開規定。持有暫停交易或久無報價及成交資訊者,依序以經理公司洽商其他獨立專業機構提供之公平價格為準或經理公司隸屬集團之母公司評價委員會提供之公平價格為準,尚未取得其他獨立專業機構或經理公司隸屬集團之母公司評價委員會提供之公平價格前,以前述最近收盤價格為準。 (2) 國外債券:以計算日台北時間上午十一時前經理公司所取得自Interactive Data Corporation(IDC)所提供之最近價格,加計至計算日前一營業日之應收利息。如無法取得Interactive Data Corporation(IDC)所提供之最近價格者,則以彭博資訊(Bloomberg)提供之最近價格加計至計算日前一營業日之應收利息;如彭博資訊(Bloomberg)亦無最近價格者,則以經理公司所委外下單者提供之最近成交價加計至計算日前一營業日之應收利息。持有暫停交易或久無報價及成交資訊者,則以經理公司洽商其他獨立專業機構提供之公平價格為準或經理公司隸屬集團之母公司評價委員會提供之公平價格為準,尚未取得其他獨立專業機構或經理公司隸屬集團之母公司評價委員會提供之公平價格前,以前述最近價格加計至計算日前一營業日之應收利息為準。 (3) 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上市、上櫃者,以計算日當日經理公司於台北時間上午十一時前自彭博(Bloomberg)資訊系統取得各相關證券交易市場之最近收盤價格為準;持有暫停交易者,以經理公司洽商其他獨立專業機構或經理公司隸屬集團之母公司評價委員會提供之公平價格為準。尚未取得其他獨立專業機構或經理公司隸屬集團之母公司評價委員會提供之公平價格 前,以前述最近收盤價格為準。未上市、上櫃者,以計算日台北時間上午十一時前依序以晨星(Morningstar)資訊系統、彭博(Bloomberg)資訊系統及自基金經理公司所取得計算日前一營業日各基金之單位或股份之淨資產價值為 準;如無法取得淨資產價值時,將依序以上述資訊所取得各基金之最近淨資產價值為準;持有暫停交易者,如暫停期間仍能取得通知或公告淨資產價 值,以通知或公告之淨資產價值計算,如暫停期間無通知或公告淨資產價值 51 201801/R/B2131-01A-004A/B40 52 201801/R/B2131-01A-004A/B40 者,則以暫停交易前一營業日淨資產價值計算。 (4) 國外證券相關商品:證券交易市場交易者,以計算日台北時間上午十一時前取得證券交易市場之最近收盤價格為準;非證券交易市場交易者,以計算日自彭博資訊(Bloomberg)所取得之價格或交易對手所提供之價格為準;期貨:依期貨契約所定之標的種類所屬之期貨交易市場於計算日之結算價格為準,以計算契約利得或損失。 (5) 遠期外匯合約:依彭博資訊(Bloomberg)所示計算日遠期外匯市場之結算匯率為準,惟計算日當日遠期外匯市場無相當於合約剩餘期間之遠期匯率時,得以線性差補方式計算之。 (6) 參與憑證:以計算日經理公司營業時間內可收到參與憑證所連結單一股票於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之最近收盤價格為準。持有之參與憑證所連結單一股票有暫停交易者,以經理公司洽商其他獨立專業機構或經理公司隸屬同一集團之評價委員會提供之公平價格為準。
國外之資產. 債券:以計算日當日經理公司於台北時間中午 12 點前依序由彭博資訊(Bloomberg)、路透社(Reuters)所提供,並依序以可獲得之最近收盤價格、成交價、買價、中價加計至計算日前一營業日止應收之利息為準。持有暫停交易者,以基金經理公司洽商國外受託保管機構、經理公司所隸屬之集團或其他獨立專業機構提供之公平價格為準。但由中國大陸地區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以計算日當日經理公司於台北時間中午 12 點前依序由彭博資訊(Bloomberg)、IDC(Interactive Data Corporation)所提供,並依序以可獲得之最近收盤價格、成交價、買價、中價加計 至計算日前一營業日止應收之利息為準。持有暫停交易或久無報價與成交資訊者,以經理公司洽商其他獨立專業機構、經理公司隸屬集團之母公司評價委員會或經 理公司評價委員會提供之公平價格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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