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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 样本条款

土方工程. 本工程涉及的土方分部工程,承包人必须提前制定土方内部平衡方案,并经 发包人与监理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土方工程. 放樣及基準點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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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45,306.00 平方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53,955.92 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 109,963.46 平方米,地下总

  • 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 授予合同 合同的授予标准资格后审 中标通知 签订合同 履约保证金 招标代理服务费

  • 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90% 沪深 300 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依据国际指数编制标准并结合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沪深两市统一指数,科学地反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整体业绩表现,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市场代表性,业内也普遍采用。因此,沪深 300 指数是衡量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也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首只债券类指数。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该指数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对异常价格和无价情况下使用了模型价,能更为真实地反映债券的实际价值和收益率特征。 根据本基金设定的投资范围,以 10%的沪深 300 指数和 90%的中证全债指数构建的复合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符合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更改指数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 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 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 建设内容 包括道路、桥梁、排水、路灯、绿化、给水、地下综合管廊、地下停车场、边坡治理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 可分割性 22.1 如果本协议任何约定依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积极协商以达成有效的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规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 禁止事项 12.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有价证券等,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2.2 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承包区域对甲方正常办公或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12.3 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及给排水系统、油气管道等。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避免不必要的无线电干扰。 12.4 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或任何危险品。

  •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因任何一方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三个月前将解除时间、原因书面告知合同另一方,解除前应报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备案(通知)。 合同解除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 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 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投标文件售后承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