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资者 样本条款
基金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 自然人(签字): 或 法人或其他组织(盖章):
基金投资者. 1、 自然人姓名: 证件名称:□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其他 证件号码:□□□□□□□□□□□□□□□□□□
2、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基金投资者. 自然人(签字): 或 法人或其他组织(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基金管理人: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
基金投资者. 自然人(签字): 或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私募基金管理人:杭州橡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 私募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私募基金托管人依据经核对的估值数据以本表为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直接投资进行监督,但私募基金托管人不承担投资责任,不对本基金资产的最终投向、资产比例及其他投资风控指标是否符合《投资监督事项表》的约定进行穿透核查,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职责和行为不承担监督责任。
基金投资者. 依法可以投资于私募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私募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基金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据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 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2004年7月9日 基金终止日:指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的日期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存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基金投资者. 自然人(签字):或法人或其他组织(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基金投资者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必须填写和《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附件 1),并签字确认。机构投资者可不填写《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基金投资者. 自然人(签字): 法人或其他组织(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资者告知书 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或其委托的销售机构(代销渠道)进行基金销售。本基金的募集销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所有基金募集行为均由管理人或其委托的销售机构负责。因管理人或其委托的销售机构违法违规开展本基金募集行为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不因委托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而免除基金管理人依法承担的责任。 基金投资者通过【直销渠道】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基金投资者应当将认购款或申购款以其境内开立的自有银行账户划款至【直销渠道】募集结算资金归集专用账户。本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