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 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收益应先用于弥补上一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应该符合《融通巨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 本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 90%;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其中,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 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 12 次。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 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收益分 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完成; 4、 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Appears in 3 contracts
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 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收益应先用于弥补上一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应该符合《融通巨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单位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收益应先用于弥补当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 本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 90%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进行再投资;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其中,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成立不满 3 个月,收益不分配;
3、 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 12 次。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 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收益分 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完成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 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 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7、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
Appears in 2 contracts
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 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收益应先用于弥补上一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应该符合《融通巨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单位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收益应先用于弥补当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 本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 90%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进行再投资;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其中,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成立不满 3 个月,收益不分配;
3、 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 12 次。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 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收益分 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完成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 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 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7、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 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收益应先用于弥补上一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应该符合《融通巨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收益应先用于弥补当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应该符合《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 本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 90%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其中,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成立不满 3 个月,收益不分配;
3、 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 12 次。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 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收益分 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完成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 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 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 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收益应先用于弥补上一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应该符合《融通巨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收益应先用于弥补当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 本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 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 90%;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其中,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
3、 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 12 次。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 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 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成立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收益分 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完成个月,收益不分配;
4、 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 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
8、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 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收益应先用于弥补上一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应该符合《融通巨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 收益应先用于弥补上一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应该符合《融通巨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 本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 90本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其中,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其中,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 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 12 次。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 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收益分 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完成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12次。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收益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4、 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 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收益应先用于弥补上一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应该符合《融通巨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收益应先用于弥补当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天同公用事业行业基金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 本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 90%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 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其中,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成立不满 3 个月,收益不分配;
3、 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 12 次。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 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收益分 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完成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 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 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 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收益应先用于弥补上一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应该符合《融通巨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1.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该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该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该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
2. 收益分配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 本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 90%)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将获取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其中,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 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 12 次。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 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收益分 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完成)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 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不超过 12 次;
(6) 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可供分配收益的 60%。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 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收益应先用于弥补上一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应该符合《融通巨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单位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收益应先用于弥补上一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博时精选混合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 本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 90%本基金 R 类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仅为现金分红,其余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其中,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成立不满 3 个月,收益不分配;
3、 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 12 次。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 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收益分 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完成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一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 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 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 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收益应先用于弥补上一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应该符合《融通巨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单位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收益应先用 于弥补当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 定,具体规定如下:
1、 本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 90%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进行再投资;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其中,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成立不满 3 个月,收益不分配;
3、 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 12 次。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 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收益分 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完成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 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 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7、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 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收益应先用于弥补上一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应该符合《融通巨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单位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收益应先用于弥补当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应该符合《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 本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 90%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 利发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进行再投资;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其中,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成立不满 3 个月,收益不分配;
3、 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 12 次。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 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收益分 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完成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 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 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7、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不足一份基金单位的,四舍五入。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