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样本条款

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
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详细规则参见招募说明书第八章的相关约定。
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和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详细了解本基金的申购以及赎回安排。
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和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详细了解本基金的申购以及赎回安排。 在本基金发生流动性风险时,基金管理人可以综合利用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以减 少或应对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可能面临赎回申请被暂停接受或延期办理、赎回款项被延缓支付、被收取短期赎回费、基金估值被暂停、基金采用摆动定价、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等风险。投资者应该了解自身的流动性偏好,并评估是否与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匹配。
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参见本招募说明书“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相关规定。
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采用开放方式运作,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在申购、赎回安排方面,本基金将加强对开放式基金申购环节的管理,合理控制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审慎确认大额申购申请,在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将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此外,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投资者应注意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和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
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详细了解本基金的申购以及赎回安排。
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投资人可在符合条件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在本基金发生流动性风险时,基金管理人可以综合利用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以减少或应对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可能面临巨额赎回情形下赎回申请被延期办理、赎回申请被暂停接受、赎回款项被延缓支付、征收强制赎回费、基金估值被暂停等措施。投资者应该了解自身的流动性偏好,并评估是否与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匹配。具体参见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内容。
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