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资产估值差错的处理 样本条款

基金资产估值差错的处理. (1) 本基金每万份基金净收益的计算采用正舍负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4 位、 基金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3 位,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小数点后 4 位或基金 7 日年 化收益率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估值错误。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当基金管理人确认已经发生基金估值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估值错误偏差达到 0.25%时,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估值错误偏差达到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估值尾差,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4) 因发生估值错误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偿,赔偿原则如下: A、 赔偿仅限于因差错而导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直接损失; B、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保留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C、 基金管理人仅负责赔偿在单次交易时给每一单一当事人造成 10 元人民币以上的损失; D、 基金管理人在赔偿基金份额持有人后,有权向有关责任方追偿; E、 如果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 to 基金资产估值差错的处理

  • 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8.2.1 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 基金资产估值 一、 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 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7)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 基金资产的估值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估值。

  •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基金财产的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

  •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人,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 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 特殊情况的处理 1、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