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查文件目录 29. 查阅地点 29 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众公司、公司、通辉股份、 被收购公司、挂牌公司 指 东莞市通辉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中森碳投、受让人 指 福建省中森碳投发展有限公司 五板酒业 指 深圳市五板酒业有限公司 转让方、出让方 指 公众公司股东五板酒业 本次收购 指 收购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转让方持有的公众公司 29.00%股份,成为公众公司控股股东 《股份转让协议》 指 2023 年 9 月 22 日,中森碳投与转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本报告书、收购报告书 指 《东莞市通辉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财务顾问、博星证券 指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收购人法律顾问 指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第 5 号准则》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 《投资者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备查文件目录 29. 查阅地点 29 除非本收购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标的公司、公众公司、奥视股份、被收购公司 指 北京时代奥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视威科技、公司 指 南京视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北京时代奥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交易对方 指 指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即朱利人、徐道武、陈润海、段伟伟和北京睿天昱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发行对象 指 朱利人、徐道武、陈润海、段伟伟 鑫威公司 指 江苏鑫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