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收购的方式 样本条款

本次收购的方式. ‌ (一)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收购的方式.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出具之日,涅浦顿共有 6 名股东,分别为大畜投资、黑域 投资、李言欣、臧真科、陆春荣、杜致远,其分别持有涅浦顿 4,547,500 股、1,700,000股、1,615,000 股、255,000 股、212,500 股、170,000 股股份,占涅浦顿的股权比例分别为 53.50%、20.00%、19.00%、3.00%、2.50%、2.00%。 2019 年 8 月 6 日,中集现代物流与大畜投资、黑域投资、李言欣、臧真科、陆春荣、杜致远签订《关于涅浦顿供应链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约定中集现代物流本次投资价格、投资安排及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等事项。 同日,中集现代物流与大畜投资、黑域投资、李言欣、臧真科、陆春荣、杜致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以 20,141,550.00 元的价格收购上述 6 方合计持有的涅浦顿 2,145,000 股股份,占公众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353%。其中,以 3,791,212.50 元的价格收购李言欣持有的涅浦顿 403,750 股股份,以 598,612.50 元的价格收购臧真科持有的涅浦顿 63,750 股股份,以 498,843.75 元的价格收购 陆春荣持有的涅浦顿 53,125 股股份,以 399,075.00 元的价格收购杜致远持有的 涅浦顿 42,500 股股份。收购完成后,中集现代物流将直接持有涅浦顿 2,145,000 股股份(占公众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353%)。 同日,中集现代物流与大畜投资、李言欣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大畜投资将其所持涅浦顿 1,700,000 股股份(无限售流通股,占公众公司股份总数的 20%)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中集现代物流行使,李言欣将其所持涅浦顿 765,000 股股份(限售股,占公众公司股份总数的 9%)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中集现代物流行使。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集现代物流将合计控制涅浦顿 54.2353%股权,成为其 控股股东,收购方实际控制人中集集团成为涅浦顿实际控制人。
本次收购的方式. 本次收购的方式为收购人海南控股以现金认购海南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次收购的方式.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以及收购人出具的相关承诺和股票交易记录,收购人以回购股票顺利推进挂牌公司摘牌为目的,总计需收购挂牌公司股票数量上限 32,441,000股。由于本次收购是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交易行为,故实质属于一揽子交易。其中收购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本次收购的方式. 收购人李珏拟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与索科股份原实际控制人李启涵、邬爱萍成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方式完成对公众公司的收购。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启涵、邬爱萍增加为李珏、李启涵、邬爱萍。 1. 收购人李珏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实际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根据未来经营计划,李珏存在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有可能增持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 根据《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规定,若各方内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应按照丙方(李珏)的意向进行表决,具备实际控制人的认定要求; 3. 根据最新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要求,满足共同控制的情形。 本次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方式将李珏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具备合理性。 李启涵与邬爱萍为夫妻关系,李珏为李启涵、邬爱萍之女,截至《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之日,李启涵持有公司 6,346,400 股股份,占比 60.8476%;邬爱萍持有公司 2,933,600 股股份,占比 28.1266%;李珏持有公司 999,000 股股份,占比 9.5781%。李珏、李启涵、邬爱萍持股均达到 5%以上。自索科股份挂牌至本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李启涵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邬爱萍一直担任公司董事;李珏一直担任公司董事,且自 2016 年 6 月 27 日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实际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综上,李珏、李启涵、邬爱萍之间系配偶和直系亲属关系,其持有公司股份均达到 5%以上,且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将李珏、李启涵、邬爱萍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具备合理性。
本次收购的方式. 2022 年 11 月 29 日,收购人与春盛药业签署《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以 3.59 元/股的价格认购春盛药业非公开定向发行的 15,820,408 股股票,春盛药业本次发行完成后,收购人持有春盛药业发行后总股本的 51%,成为春盛药业的控股股东,王延岭成为春盛药业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收购的方式. ‌ (一) 本次收购的方式及收购前后收购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化
本次收购的方式. 2024 年 9 月 3 日,收购人与隋颖颖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人收购隋颖颖持有的胜地邦伦 100.00%股权,胜地邦伦持有金田元丰 14,579,392 股股份 (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 54.42%)。 金田元丰公司章程及本次收购方案不涉及要约收购条款,本次收购不涉及触发要约收购的情形。
本次收购的方式. 南天信息拟通过参与星立方股票发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方式实现收购: 1、 南天信息拟通过认购星立方新增股份26,000,000股,成为星立方第一大股东; 2、 南天信息与星立方在册股东刘宇明、李晓军、姜峰、朱辉、申鹏、张邈、胡腾宇、李艳、焦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除对上述9名自然人持有的星立方股票的财产权涉及收益权和处分权的事项外,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上述9名股东支持南天信息的全部意见。一致行动方合计持有40,249,136股股份,股票发行完成后占比为44.18%。 通过上述方式,南天信息直接持有星立方28.5362%股份,超过原第一大股东刘宇明持有的27.8883%股份,成为星立方第一大股东。同时,南天信息间接控制在册股东刘宇明、李晓军、姜峰、朱辉、申鹏、张邈、胡腾宇、李艳、焦健合计持有的40,249,136股,股票发行完成后占比为44.18%的股份。南天信息的实际控制人云南省国资委将成为星立方的实际控制人,实现本次收购目的。
本次收购的方式. 收购人通过股转系统受让梁福东、常巧娥、徐梦、中民优家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华仁物业的 42,030,125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89.6643%,成为华仁物业的控股股东。同时,华仁物业的实际控制人由梁福东变更为陈氏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