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收购的方式 样本条款

本次收购的方式. ‌ 根据《收购报告书》及本次收购的相关决议文件、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等文件,本次收购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案为粤新资产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取得粤新机械持有的国义招标 33,297,000 股股份。 本次收购前,粤新资产直接持有国义招标 16,555,000 股股份,占国义招标总股本的 10.76%;同时,通过持有粤新机械 100%的股权间接持有国义招标 33,297,000 股股份,占国义招标总股本的 21.65%。国义招标的控股股东为粤新机械,实际控制人为广新集团。 本次收购前,国义招标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图如下: 本次收购完成后,粤新资产将直接持有国义招标 49,852,000 股股份,占国义招标总股本的 32.41%。国义招标的控股股东变更为粤新资产,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广新集团。 本次收购完成后,国义招标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图如下: 2023 年 2 月 15 日,粤新资产与粤新机械签订《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划入方):广东省粤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划出方):广东省粤新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乙方所持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1.647%股份无偿划转至甲方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次收购的方式.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出具之日,涅浦顿共有 6 名股东,分别为大畜投资、黑域 投资、李言欣、臧真科、陆春荣、杜致远,其分别持有涅浦顿 4,547,500 股、1,700,000股、1,615,000 股、255,000 股、212,500 股、170,000 股股份,占涅浦顿的股权比例分别为 53.50%、20.00%、19.00%、3.00%、2.50%、2.00%。 2019 年 8 月 6 日,中集现代物流与大畜投资、黑域投资、李言欣、臧真科、陆春荣、杜致远签订《关于涅浦顿供应链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约定中集现代物流本次投资价格、投资安排及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等事项。 同日,中集现代物流与大畜投资、黑域投资、李言欣、臧真科、陆春荣、杜致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以 20,141,550.00 元的价格收购上述 6 方合计持有的涅浦顿 2,145,000 股股份,占公众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353%。其中,以 3,791,212.50 元的价格收购李言欣持有的涅浦顿 403,750 股股份,以 598,612.50 元的价格收购臧真科持有的涅浦顿 63,750 股股份,以 498,843.75 元的价格收购 陆春荣持有的涅浦顿 53,125 股股份,以 399,075.00 元的价格收购杜致远持有的 涅浦顿 42,500 股股份。收购完成后,中集现代物流将直接持有涅浦顿 2,145,000 股股份(占公众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353%)。 同日,中集现代物流与大畜投资、李言欣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大畜投资将其所持涅浦顿 1,700,000 股股份(占公众公司股份总数的 20%)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中集现代物流行使,李言欣将其所持涅浦顿 765,000 股股份(占公众公司股份总数的 9%)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中集现代物流行使。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集现代物流将合计控制涅浦顿 54.2353%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收购方实际控制人中集集团成为涅浦顿实际控制人。
本次收购的方式. 1、万浩军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 400,000 股,使得万浩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刘艳新的合计持股比例由 33.50%减少至 29.50%,关岳则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增持 400,000 股,持股比例由 26.00%增加到 30.00%,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收购的方式. 本次收购的方式为收购人三联投资以现金认购三木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次收购的方式. (一) 交易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合计 547,404,672 100.00% 699,721,739 100.00%
本次收购的方式. 根据《收购报告书》及《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本次收购的方式为浙商资产以现金认购亿利达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30,670,569 股,浙商资产出资 55,142.98 万元现金认购 130,670,569股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浙商资产持有亿利达 79,461,412 股股份(占亿利达总股本的 18.24%),并拥有章启忠 35,446,560 股股份(占亿利达总股本 8.14%)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合计持有亿利达 114,907,972 股股份(占亿利达总股本的 26.38%)对应的表决权,为亿利达的控股股东;另外,浙商资产与章启忠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为一致行动人,章启忠仍持有尚未委托表决权的 11,803,440 股股份(占亿利达总股本的 2.71%),浙商资产及章启忠合计持有亿利达 126,711,412 股股份(占亿利达总股本的 29.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浙商资产持有亿利达 210,131,981 股股份(占亿利达发行后总股本的 37.11%),届时表决权委托到期,浙商资产与章启忠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章启忠将持有亿利达 47,250,000 股股份(占亿利达发行后总股本的 8.34%),浙商资产仍为亿利达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仍为亿利达实际控制人。 根据亿利达与浙商资产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收购的方式. 本次收购为收购人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完成收购。依据童佳璐与于妮妮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童佳璐将其持有的 ST 橙联 6,025,610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于妮妮,委托期限为 5 年,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因此,于妮妮取得童佳璐持有的 ST 橙联 6,025,610 股股份(占 ST 橙联总股本 60.26%)对应的表决权,从而获得 ST 橙联的控制权,并成为 ST 橙联实际控制人。
本次收购的方式. 根据《收购报告书》《收购交易文件》,本次收购通过股份协议转让及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实现。
本次收购的方式. 2022 年 11 月 16 日,沈少淳与转让方吕小彬、冯莉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吕小彬、冯莉萍将持有的公众公司 2,500,000 股股份转让给沈少淳,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 50%。蓝擎股份公司章程及本次收购方案不涉及要约收购条款,本次收购不涉及触发要约收购的情形。 本次收购前,沈少淳未持有公众公司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沈少淳持有公众公司 2,500,000 股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 50%。 本次收购前,公众公司控股股东为吕小彬,实际控制人为吕小彬、冯莉萍。吕小彬、冯莉萍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公众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众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序号 股东 本次收购前 本次收购完成后 本次收购完成后,沈少淳成为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前后公众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本次收购的方式. ‌ 本次收购以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方式进行。 本次收购前,生物工程中心为广州市科技局辖属的事业单位,持有达安基因 131,573,0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00%,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 由于本次划转前广州金控集团已签署关于通过中大控股间接持有达安基因 145,869,997 股股份(占达安基因股份总额的 16.63%)的协议,本次国有资产无 偿划转实施完毕后,广州金控集团将合计间接持有达安基因 277,443,065 股股份,占其已发行股份的 31.63%。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不变,为中大控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为广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