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查文件目录 30 样本条款

备查文件目录 30. 查阅地点 30 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收购人、卡特股份、公司 指 武汉卡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 简称:卡特股份,代码:830816) 标的公司、合建重科 指 浙江合建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 司,简称:合建重科,代码:831147)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浙江合建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97%股权 本次收购 指 卡特股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合建重 科99.97%股权 本次交易 指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 收购报告书 指 浙江合建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重大资产重组协议》 指 卡特股份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协议》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指 卡特股份与募集资金认购方就本次交易签署的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管理层股东 指 在合建重科任职的股东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5号准则》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 财务顾问、财通证券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北京中伦 指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审亚太 指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万隆评估 指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备查文件目录 30. 查阅地点 30 本收购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银中物业、公众公司、 被收购公司、被收购人 指 银川中房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方、中房发展 指 宁夏中房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中房 指 宁夏中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形式前) 宁夏中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形式后)
备查文件目录 30 

Related to 备查文件目录 30

  •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 工程保管 1. 履約標的未經驗收移交接管單位接收前,所有已完成之工程及到場之材料、機具、設備,包括機關供給及廠商自備者,均由廠商負責保管。如有損壞缺少,概由廠商負責賠償。其經機關驗收付款者,所有權屬機關,禁止轉讓、抵押或任意更換、拆換。 2. 工程未經驗收前,機關因需要使用時,廠商不得拒絕。但應由雙方會同使用單位協商認定權利與義務。使用期間因非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遺失或損壞者,應由機關負責。

  • 业务模式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按照业务模式分为直接融资租赁与售后回租两种形式的融资服务,业务占比以售后回租为主。

  • 安全生产责任 6.1.9.1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 (1) 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2) 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 由于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监理人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4)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自身人员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 6.1.9.2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发包人、监理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合同签订地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1 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 (

  • 問合せ先 青森県青森市長島一丁目1番1号 青森県出納局会計管理課物品調達グループ担 当 主事 飯田 直樹 電 話 017-734-9098ファックス 017-734-8019 (別紙)入札書参考書式 令和 年 月 日 青 森 県 知 事 殿 所在地又は住所商 号 又 は 名 称 代 表 者 職 氏 名 ㊞ (委任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