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目的 样本条款

收购目的. 国安集团曾系国内规模领先的实业类集团企业,长期以来发展形成了可观的业务与资产规模,以及较高的企业与品牌知名度。近年受内外部因素影响,国安集团及其下属部分企业面临经营困难、资不抵债等问题,国安集团被法院裁定与其六家主要子公司一并进入司法重整程序。 中信集团此次计划以重整投资人身份参与国安集团司法重整,积极履行央企责任担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化解国安集团债务危机,最大限度保护国安集团经营价值;为重整后国安集团注入重要资源,协助国安集团尽快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维护全体债权人等各方权益。 同时,参与国安集团司法重整,也有利于中信集团将国安集团下属上市公司融入“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五五三”发展战略,在先进材料、新消费、新型城镇化三大板块形成有力协同,提升上市公司股权价值,进一步回馈资本市场中小股东、保障债权人利益。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目前未制定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中信国安之股份的详细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收购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收购目的. 本次收购旨在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从根本上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其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 通过本次交易,一方面,可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公司现有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均被剥离出上市公司,并将盈利能力较强的优质水务类资产注入,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稳定的局面,增强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另一方面,滨海水业实现借壳上市,随着天津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及天津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实现,天津水务事业已进入一个高投入、高增长的跨越式发展时期,用水需求和水务项目投资不断增长,为滨海水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滨海水业可充分发挥天津水务系统整体优势,借力资本市场,将上市公司打造成国内一流的水务企业,为公司股东带来丰厚回报。
收购目的. 1、推动上市公司战略转型,充分释放产业价值
收购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对国有企业混改的战略要求,加快内部重组整合与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华润燃气在成渝双城经济圈的行业影响力,收购人拟通过收购华润资产、华润渝康(均为中国华润实际控制的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增持重庆燃气。
收购目的. 1、注入少数股权,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盈利水平
收购目的. 2.1 本次收购的战略考虑
收购目的. 1、有利于落实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改革,打造央企合作典范
收购目的. 通过本次交易,将上市公司原有盈利能力较弱、未来发展前景不明朗的晴雨伞制造及销售、大宗贸易及矿业(黄金采选)业务出售,同时注入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景广阔的网络游戏的研发及运营业务,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持有游族信息 100%的股权,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承诺游族信息 2013 年、2014 年、2015年和 2016 年实现的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特指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00 号)取得的政府补助以外的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8,571.71 万元,38,695.97 万元,45,130.63 万元和 52,249.09 万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实现利益相关方共赢的局面。 通过本次交易,游族信息实现同 A 股资本市场的对接,进一步推动游族信息的业务发展、提升其在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地位。借助资本市场平台,游族信息将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为后续发展提供推动力,同时也有助于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收购目的. 为最大程度地规避改革风险,确保企业改革实现无缝对接、平稳过渡和稳定发展,有利于山西潞安集团剩余产业的稳定经营,有效保障潞安化工集团各项工作平稳有序交接,以及保障企业各产业板块的产业互补、协同发展和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长期稳定运行,根据山西省政府批复,省国资运营公司将所持山西潞安集团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潞安化工集团。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山西潞安集团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山西省国资委,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潞安环能的股份或者处置所拥有权益的潞安环能的股份之计划,但是不排除因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需要进行必要的整合或资本运作而导致收购人持有的潞安环能的权益发生变动的情形。若发生上述权益变动之事项,收购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 年 12 月 31 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出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所持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晋政函[2020]171 号)。 根据上述批复,省国资运营公司将所持山西潞安集团 100%股权划转至潞安化工集团。
收购目的. 本次收购的目的是优化调整上市公司的业务结构,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转型,进一步拓展未来发展空间,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更好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无偿划转事宜完成后,收购人将持有电科能源 262,010,707 股股份,占电科能源总股本的 31.87%,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科持有收购人 100%股权,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国电科 1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无偿划转及重大资产置换事宜完成后,上市公司拟向包含收购人在内的投资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情况参见上市公司 2020 年 12 月 12 日公告的《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除本报告书披露信息及上述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尚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其它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