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發展股東特別大會 样本条款

天津港發展股東特別大會. 天津港發展股東特別大會將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星期三)下午三時正假座香港中環金融街8 號香港四季酒店四樓海景宴會廳III 舉行,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 478 至481 頁,會上將提呈普通決議案,涉及(a) 天津港發展獨立股東批准建議交易、非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以及建議股份發行最多合共48.129 億股天津港發展股份的特定授權,及(b) 天津港發展股東批准建議增加法定股本。根據上市規則,於天津港發展股東特別大會上將以投票方式表決該等決議案,有關投票結果將於天津港發展股東特別大會後刊發。 鑒於Learder Top Investments Limited、Leadport 及天津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於建議交易、購股權協議及非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擁有重大權益,因此上述公司將會就於天津港發展股東特別大會提呈的有關建議交易、購股權協議及非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的決議案放棄投票。 不論 閣下能否親自出席天津港發展股東特別大會,務請 閣下按照隨附藍色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備的指示填妥表格,並盡快及無論如何最遲須於天津港發展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的指定舉行時間48 小時前交予天津港發展於香港的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8 號金鐘匯中心26樓。填妥隨附的藍色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屆時仍可依願出席天津港發展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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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別記様式 2 (用紙A4)

  • 約の費用 第32条 この契約の締結に要する費用は、乙の負担とする。

  • 银行账号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90% 沪深 300 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依据国际指数编制标准并结合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沪深两市统一指数,科学地反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整体业绩表现,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市场代表性,业内也普遍采用。因此,沪深 300 指数是衡量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也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首只债券类指数。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该指数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对异常价格和无价情况下使用了模型价,能更为真实地反映债券的实际价值和收益率特征。 根据本基金设定的投资范围,以 10%的沪深 300 指数和 90%的中证全债指数构建的复合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符合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更改指数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 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 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 施行規則 第 11 条第 1 項第 1 号、同条第 2 項第 9 号】 【施行規則第 47 条第 2 項第 9 号】

  • 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 质疑联系人 郑瑜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0-83544461 邮箱:xxxxx0@000.xxx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邮编:510060

  • 投资组合报告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