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财产的提取. 1) 本计划在【开放日】可办理提取。
委托财产的提取. 在资管计划开放期内,当委托资产净值高于 1000 万元人民币时,委托人可以申请提取 委托资产,但若提取后的存续委托资产净值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的,管理人有权拒绝委托人的提取申请或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委托人可以在本资管计划开放期间根据本合同约定申请提取委托资产。投资者需提前通知管理人并抄送托管人,投资者要求管理人发送财产划拨指令,通知托管人将相应财产从相关账户划拨至投资者账户,托管人应于划拨财产当日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各方认可的形式分别通知其他两方。管理人和托管人不承担由于投资者通知不及时造成的资产变现损失。 投资者在本合同开放期内提取委托财产需提前 5 个工作日通知。
委托财产的提取. 1.在本计划开放期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合同的情况下,经管理人同意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取委托财产。如投资者资金交付时与管理人约定了资金提取日及提取金额,则按照资金交付时的约定安排委托财产提取工作。如投资者未与管理人约定资金提取日及提取金额,则投资者可与管理人协商一致之后提取委托财产,经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