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获得基金托管费;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计算境外基金资产的资产净值;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除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外,不得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按规定开立和注销私募基金财产的托管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复核私募基金份额净值;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复核私募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私募基金定期报告,并定期出具书面意见;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其授权人的资金划拨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妥善保存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活动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资料; 公平对待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基金财产及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保守商业秘密,除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外,不得向他人泄露本基金的有关信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保存期限,保存私募基金投资业务活动的全部会计资料,并妥善保存有关的合同、交易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 监督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现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 根据《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订明投资者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取得基金财产收益; 取得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申购、赎回和转让基金;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参加或申请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行使相关职权; 监督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履行投资管理及托管义务的情况;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基金信息披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