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标. 1. 推荐并确定中标人
1.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1.2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定 标. 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3. 评标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定 标. 1. 招标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招标人。招标人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将根据评选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
2. 招标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等相关网站或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定 标. 确定中标供应商 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定 标. 1、 以商务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拟中标人。
2、 中标候选人将在开发区公示栏公示三天;
3、 公示期间拟定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若中标候选人均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本工程将重新招标。
4、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定 标. 22. 确定中标供应商
定 标. 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
定 标. 确定中标供应商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
定 标. 17.1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经评定认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能力、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合理的供应商。
17.2 如果确定该供应商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定 标.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以打分的方法,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 出授标建议。评标结果报经批准, 最终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