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对外投资概述 Clause in Contracts

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 PHC 管桩主业的战略规划和市场布局,近日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经与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友好协商,就公司在南浔区投资建设年产 600 万米 PHC 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拟签署《南浔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项目总投资 80,719.25 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 资产投资 64,719.25 万元人民币。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拟设立的子公司南浔三和 管桩有限公司(暂定)(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拟由公司出资 2,160 万元人民币、子公司瑞盈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9,440 万元人民币共同设立。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南浔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投资协议书>并成立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具体价格由乙方与国土管理部门另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并按照《关于调整南浔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实施细则》文件规定享受土地款优惠及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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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南浔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投资协议书

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 PHC 管桩主业的战略规划和市场布局,近日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经与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友好协商,就公司在南浔区投资建设年产 600 万米 PHC 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拟签署《南浔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项目总投资 80,719.25 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 资产投资 64,719.25 万元人民币。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拟设立的子公司南浔三和 管桩有限公司(暂定)(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拟由公司出资 2,160 万元人民币、子公司瑞盈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9,440 万元人民币共同设立为进一步践行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落实产业整体发展空间布局规划,满足未来市场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降低公司综合制造成本,公司拟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铁山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投资“激光器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乙方项目”),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 50 亿元人民币,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30 亿元人民币,计划分两期七年内建设完成公司已于 2021 年 8 12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南浔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投资协议书>并成立子公司的议案》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铁山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铁山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具体价格由乙方与国土管理部门另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并按照《关于调整南浔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实施细则》文件规定享受土地款优惠及奖励政策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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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项目投资协议

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 PHC 管桩主业的战略规划和市场布局,近日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经与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友好协商,就公司在南浔区投资建设年产 600 万米 PHC 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拟签署《南浔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项目总投资 80,719.25 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 资产投资 64,719.25 万元人民币。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拟设立的子公司南浔三和 管桩有限公司(暂定)(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拟由公司出资 2,160 万元人民币、子公司瑞盈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9,440 万元人民币共同设立经与河北省武邑县清凉店镇人民政府多次洽谈,公司拟通过对武邑县现有落后的供热设施进行集中改造,将武邑县清凉店镇打造为水热型深层地热能集中供暖试点,并在全县以及衡水市其他县区进行推广。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权招标方式,特许经营权的期限为 30 年,特许经营范围为武邑县清凉店镇镇区全部行政区域,在此期限及范围内,对该地域集中供热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项目主要收入来源为终端用户付费及供热配套费。供热面积至 2021 年不少于 56.86万平米2021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股份”、“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世纪天源与天津国承瑞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资新设河北国联世纪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实施特许经营协议的项目公司,并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与河北省武邑县清凉店镇人民政府签署了《武邑县清凉店镇镇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协议书》,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0 万元,其中世纪天源出资 8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天津国承瑞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220 万元,持股 20%,双方均以现金出资。 世纪天源本次设立新公司事项已经世纪天源于 2017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23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世纪天源于 2017 年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南浔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投资协议书>并成立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具体价格由乙方与国土管理部门另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并按照《关于调整南浔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实施细则》文件规定享受土地款优惠及奖励政策月 1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华光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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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static.cninfo.com.cn

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 PHC 管桩主业的战略规划和市场布局,近日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经与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友好协商,就公司在南浔区投资建设年产 600 万米 PHC 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拟签署《南浔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项目总投资 80,719.25 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 资产投资 64,719.25 万元人民币。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拟设立的子公司南浔三和 管桩有限公司(暂定)(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拟由公司出资 2,160 万元人民币、子公司瑞盈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9,440 万元人民币共同设立2022 年 11 月 25 日,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投资建设崇左市江州区年出栏 50 万头生猪及肉食品深加工项目(以 下简称“项目”或“该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 66,500 万元人民币,公 司拟通过自有资金、直接或间接融资等方式解决。崇左市江州区年出栏 50 万头生猪项目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崇左神农畜牧有限公司实际履行,后续公司拟根据项目进展和实际需要通过对广西崇左神农畜牧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或提供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其提供项目资金;肉食品深加工项目拟由公司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实际履行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南浔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投资协议书>并成立子公司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具体价格由乙方与国土管理部门另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并按照《关于调整南浔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实施细则》文件规定享受土地款优惠及奖励政策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本投资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及办理后续相关具体投资事宜。 本协议对方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 公司与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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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投资协议书

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 PHC 管桩主业的战略规划和市场布局,近日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经与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友好协商,就公司在南浔区投资建设年产 600 万米 PHC 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拟签署《南浔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项目总投资 80,719.25 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 资产投资 64,719.25 万元人民币。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拟设立的子公司南浔三和 管桩有限公司(暂定)(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拟由公司出资 2,160 万元人民币、子公司瑞盈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9,440 万元人民币共同设立。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19日和 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南浔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投资协议书投资协议书>并成立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具体价格由乙方与国土管理部门另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并按照《关于调整南浔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实施细则》文件规定享受土地款优惠及奖励政策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维康”)与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千灯政府”)签订《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约定昆山维康在千灯镇范围内变更经营地址并投资建设高端精密连接器及相关线缆组合的研发、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用地位于千灯镇汶浦路南侧、龚巷路西侧,用地面积约30.15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地块出让总价为人民币4,200万元,昆山维康在千灯政府交地后从原址完成搬迁,昆山维康搬迁后原址由千灯政府国有公司进行收购,收购价格为人民币2,906.50万元。昆山维康在《投资协议书》签订后,将与昆山市千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原址资产出让协议及本项目用地的不动产受让协议。2022年10月13日,昆山维康正式与千灯政府签署了《投资协议书》。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1日、2022年 10月10日和2022年10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和《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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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投资协议书

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 PHC 管桩主业的战略规划和市场布局,近日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经与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友好协商,就公司在南浔区投资建设年产 600 万米 PHC 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拟签署《南浔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项目总投资 80,719.25 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 资产投资 64,719.25 万元人民币。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拟设立的子公司南浔三和 管桩有限公司(暂定)(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拟由公司出资 2,160 万元人民币、子公司瑞盈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9,440 万元人民币共同设立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乙方”)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设立合资公司之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川集团”、“甲方”)采用设立合资公司方式,开展新能源动力电池用硫酸镍、三元前驱体等产品的生产、经营业务2021 根据合资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2 8 7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设立合资公司之合资协议暨进展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金川集团签署《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之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进一步推动合资公司设立进展,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框架协议》中约定的 50,000 万元变更为 100,000 万元。 《合资协议》约定,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大写:壹拾 亿元整),其中,金川集团出资 60,000 万元,占比 60%;本公司出资 40,000 万元,占比 40%。 本次签署的《合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南浔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投资协议书>并成立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具体价格由乙方与国土管理部门另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并按照《关于调整南浔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实施细则》文件规定享受土地款优惠及奖励政策票弃权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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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设立合资公司之合资协议

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 PHC 管桩主业的战略规划和市场布局,近日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经与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友好协商,就公司在南浔区投资建设年产 600 万米 PHC 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拟签署《南浔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项目总投资 80,719.25 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 资产投资 64,719.25 万元人民币。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拟设立的子公司南浔三和 管桩有限公司(暂定)(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拟由公司出资 2,160 万元人民币、子公司瑞盈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9,440 万元人民币共同设立广西新高盛薄型建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新高盛”或“丙方 2”)是一家以陶瓷薄岩板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拥有 2 条生产线,年产岩板约 500 万平方米。新盛达是广西新高盛的股东,持有广西新高盛 100%的股权2021 新盛达现有股东为唐硕度(以下简称“乙方 1”)和北流市新联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 2”)。为了满足战略发展的需要,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南浔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投资协议书>并成立子公司的议案》3 日,公司与唐硕度、北流市新联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盛达、广西新高盛、佛山市高盛薄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高盛”或“丙方 3”,实际控制人为唐硕度)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拟以不超过 2 亿元的货币资金出资入股新盛达并成为其控股股东,持有新盛达不低于 70%的股权。本次增资前,新盛达将对广西新高盛和佛山高盛进行业务整合,公司最终出资金额和持股比例将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新盛达(基于广西新高盛和佛山高盛整体的资产规模)的评估价值为参考,经协议各方协商确定。具体合作细节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具体价格由乙方与国土管理部门另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并按照《关于调整南浔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实施细则》文件规定享受土地款优惠及奖励政策上述合作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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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投资合作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