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有部分. 新臺幣_仟_佰_拾_萬_仟元整。 (1)主建物部分:新臺幣_仟_佰_拾_萬_仟元整。 (2)附屬建物陽臺部分:新臺幣_仟_佰_拾_萬_仟元整(除陽臺外,其餘項目不得計入買賣價格)。 2.
專有部分. 新台幣 佰 拾 萬 仟元整。
專有部分. 新臺幣 仟 佰 拾 萬 仟元整。 1.主建物部分:新臺幣 仟 佰 拾 萬 仟元整。
專有部分. 指編釘獨立門牌號碼或所在地址證明之家戶,並登記為區分所有權人所有者。
專有部分. 新臺幣_仟_佰_拾_萬_仟元整。
專有部分. 新臺幣 佰 拾 萬元整。
專有部分. 仟 佰 拾 萬 仟元整。
專有部分. 建號____,權利範圍__,面積共計____平方公尺。
專有部分. 建號 ,權利範圍 ,面積共計 平方公尺。 1.主建物面積: 層 平方公尺, 層 平方公尺, 層 平方公尺, 層 平方公尺,
專有部分. 指社區之一部分,在構造上可獨立使用,且為區分所有之標的者(亦即指各住戶所購房屋之室內及其附屬建築物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