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證金 除契約另有規定或有不予發還之情形者外,於符合發還條件且無其他待處理事項後無息發還。其因不可歸責於立約商之事由,致終止或解除契約或暫停履約者,得提前發還之。但屬暫停履約者,於暫停原因消滅後應重新繳納履約保證金。
履约保证金(如有) 1、 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 2、 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 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 后 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 3、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 5%,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 保证金;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并办理资金结算后,采购人应退回履约保证金。
履行合同 30.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履約標的品管 (一) 廠商在履約中,應對履約品質依照契約有關規範,嚴予控制,並辦理自主檢查。
履約爭議發生後,履約事項之處理原則如下 (一) 與爭議無關或不受影響之部分,乙方應繼續履約。但經甲方同意無須履約者,不在此限。
履約標的 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詳如本案需求規 範說明書、投標須知及廠商所提服務建議書等資料(視同契約之一部分)。
履約期限 履約期限(由機關擇需要者於招標時載明): ☑廠商應於 103 年 6 月 30 日以前(□決標日□機關簽約日□機關通知日□收到信用狀日起 天/月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 應。
履约保证金 11.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履约、质量保证金 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比例提交履约保证金。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2.5%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 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