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履約保證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Clause in Contracts

履約保證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為受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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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共同供應契約, 共同供應契約, 共同供應契約

履約保證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為受款人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為受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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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共同供應契約, 共同供應契約, 共同供應契約

履約保證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為受款人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臺灣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為受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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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共同供應契約, 共同供應契約

履約保證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為受款人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採購部」為受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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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共同供應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