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样本条款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3 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季度付款。涉及上海市黄浦体育馆(上海市黄浦市民健身中心)部分, 由财政支付;自筹资金部分,由黄浦区国有资产管理总公司支付 24 招标方代理费用 本项目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冒用上海市黄浦体育馆(上海市黄浦市民健身中心)或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名义收取任何费用(诸如报名费、购买招标文件费或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请及时与上海市黄浦体育馆 (上海市黄浦市民健身中心)或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若因此造成 自身财产损失请立即报警。 25 询问及质疑受理 1、潜在投标人就本项目可向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和质疑。 2、若提出的询问或质疑内容超出上海市黄浦体育馆(上海市黄浦市民健身中 心)对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授权范围的,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无权受理和答复,潜在投标人应直接向采购人提出。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中“本项目询问、质疑受理委托的授权范围” 的对应内容。 保留本项目招标文件(除“第三章 招标需求”外)的解释权。 各方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应当秉持“常规理解”和“善意解释”的原则进行 26 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解释权 解读,若各方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存在重大分歧或者争议的,应以上海市黄 浦区政府采购中心作出的释义为准。(若有违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最新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的,以政府采购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最新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为准。)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5 代理服务费 金额: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中的费率表计算的货物类基准价格的 8 折计收,不足的 8000 元的按 8000 元收取。 收取方式:由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处。 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税号:91331081MA2APG9A93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账号:3301 0080 2010 0003 9401 26 现场组织实施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2015〕13 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5 代理服务费 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8 谈判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7. 磋商办法 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磋商办法和标准 为保证磋商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磋商小组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磋商办法如下: A、磋商小组及磋商内容 1、磋商小组组成: 本项目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2、磋商内容: 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 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B、评审方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2、在磋商前应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履行合同义务。如供应商未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再进行评审。 3、开标时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不具备 下列实质性资格审查条件之一者,将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或 2020 年度财务报告;B.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内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原件)。 3.5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格式自拟) 3.6 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 4、当资格后审通过的供应商少于 3 家时,由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响应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响应文件应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应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磋商小组对存在重大偏差或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予以拒绝。 1、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主要条件: (1)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书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了投标报价、服务期,且有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或印鉴并加盖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齐全,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凡投标书、授权书、项目需求书等磋商文件规定应签署和加盖印章的,均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授权人在授权书上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5)每份响应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6)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7)响应文件不应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响应文件须背胶装订成册,并编制连续页码。三、对响应文件的技术标进行评审(满分 90 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技术标主要评审内容:由磋商小组专家根据投标相应内容进行打分。 (详见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技术部分”)四、计算评审得分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 《...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8.1 投标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19.4 投标文件数量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光盘或 U 盘一份。 (1)每份投标文件必须分别固定装订成册,页码连贯、骑缝章清晰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若本项目包含多个分包,投标人应以拟投标的单个分包为单位,分别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对应一个拟投标的分包,并在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清楚地标明所投“包号”。 (3)电子文件要求光盘或 U 盘介质,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 除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图片及相关扫描文件外,其他内容应保留 EXCEL 格式或 WORD 格式可编辑文档格式文件,如投标人中标,部分内容将用于结果公告公布,若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符,以盖章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4)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凭据单独密封提 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保证金凭据”字样。 19.5 投标文件签字及盖章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在投标文件格式有提示的地方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则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签字盖章后的正本的复印件。 所有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均须在封面和骑缝加盖公章,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所有的复印件(包括正本中的投标资料)均应保证清晰可辨, 否则不清晰内容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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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履约保证金(如有) 1、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

  •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 5%,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 保证金;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并办理资金结算后,采购人应退回履约保证金。

  • 履约、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比例提交履约保证金。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2.5%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履約期限 (一)履約期限(由機關擇需要者於招標時載明): □廠商應於 年 月 日以前(□決標日□機關簽約日□機關通知日□收到信用狀日起 天/月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應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 履约金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本合同包不收取

  • 履約標的 (一)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詳如本案需求規 範說明書、投標須知及廠商所提服務建議書等資料(視同契約之一部分)。

  • 履約管理 (一)與契約履約標的有關之其他標的,經機關交由其他廠商承包時,廠商有與其他廠商互相協調配合之義務,以使該等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因工作不能協調配合,致生錯誤、延誤履約期限或意外事故,其可歸責於廠商者,由廠商負責並賠償。如有任一廠商因此受損者,應於事故發生後儘速書面通知機關,由機關邀集雙方協調解決。

  •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报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人民币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关税、销售税、其他税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质保要求:(1)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不少于3年。自货物经采购人、中标人双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之日起计。若国家对本项目所涉及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的规 定执行。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提供相应的培训服务、包换、包退、包修服务并提供终身服 务。 (2)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免费解决;在质量保证期外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采购人应支付相应的费用(货物故障维护和更换零配件价格按市场的 较低者进行核算)。 (3)售后服务要求: 在质保期内,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报后2 4小时内响应,并保证48小时内到场排除。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非人为误操作而涉及零配件的维修及更换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安装与调试:(1) 中标人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2) 合同设备安装: ①中标人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➁中标人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培训要求:(1) 在设备安装和调试完成后,中标人应提供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设备维护及常见报警现象处理等,直至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为止;培训人员名额由采购人自定。 (2) 中标人需制定详细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 (3) 如遇设备升级更新,中标人需及时提供更新操作指导。 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应将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附件中“补充附件”内容填写好相关信息后附在投标 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