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 乙方在中国银监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甲方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26 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 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兴业银行共托 管证券投资基金 617 只,托管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 24055.27 亿元,基金份 额合计 23181.41 亿份。
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中或指定网站上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磋商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1%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6.3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 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 质量保证金保函(指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保证金额为:
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料 金 料金は,基本料金,電力量料金および別表2(再生可能エネルギー発電促進賦課金)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 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前払金 受注者は、保証事業会社と契約書記載の業務完了の時期を保証期限とする公共工事の前払金保証事業に関する法律第2条第5項に規定する保証契約(以下「保証契約」という。)を締結し、その保証証書を発注者に寄託して、契約書記載の前払金の支払いを発注者に請求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变更与协助 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变更后的接任人接收相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