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和工期延误 样本条款
工期和工期延误. 8.5.1 合同工程工期:
工期和工期延误. 8.5.1 工程工期
8.5.2 工期顺延
(1) 基准日以后实施的国家和本省法律、法规、规定。
(2) 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3)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4) 发包人代表或施工现场发包人雇用的其他人的人为因素。
(5) 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
(6) 工程变更。
(7) 工程量增加。
(8) 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每周累计停水、停电、停气超过 8 小时且造成停工的。
工期和工期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