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保障方案 样本条款

应急保障方案. 3.00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应急保障方案进行评价,方案至少包含:火灾、水灾、发生疫情、停水停电、紧急印刷任务等内容,方案完整科学,符合项目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符合项目实际,具备操作性的得2.5分;方案一般可行,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和项目实施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者方案存在明显问题不可行的不得分。满分3分。
应急保障方案. 分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应急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运输途中的突发状况、配送应急,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需求应急)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应急保障项目实施方案中是否全面、合理、可行等方面,进行 综合评审。
应急保障方案. 方案全面可行的,得1分;方案有一 定针对性,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0.5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地化服务 本地化服务:为本项目配备的本地化服务人员不得低于 2人的得1分,每增加1人得1分,最多得3分,否则不得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 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应急保障方案. 3.00 根据报价人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内容有应急预案的响应程序和演练程序等(报价人结合采购人现有应用系统运行现状和环境现状提交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案中包含但不限于模拟事件案例、处置流程、事件响应时间、应急人员分工及其手机号码、故障诊断及排除时间要求等)进行评分,
应急保障方案. 10 分 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的应急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应急保障方案.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应急保障方案进行评分:
应急保障方案. 综合审查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包括供应商的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及修复问题时间以及突发事件保障方案)
应急保障方案. 预备用于交换的华夏幸福 A 股股票及其孳息是本期债券的担保物。如本公司因受不可预知因素的影响导致无法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全体债券持有人享有就《股票担保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应急保障方案. 投标人提出在工作中遇到的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理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应对突发事件或安全隐患,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应急预案等)完整性、针对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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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营业务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部件开发;零售兼批发电子设备、现代化办公设备;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布线,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与集成、医疗设备销售;交通工程电子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安全防范设施、屏蔽室设计施工;数据恢复。

  •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的协议签署情况

  • 本次交易方案 交易形式 现金交易 交易方案简介 上市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HPE 开曼购买其所持有的新华三 29%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Izar Holding Co 购买其所持有的新华三 1%股权,本次上市公司合计收购新华三 30%股权 交易价格 本次收购新华三 30%股权收购总价为 2,142,834,885.00 美元 交易标的 名称 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ICT 基础设施及服务

  • 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 実施方法 仕様書の内容を確認し、実施方法を記述。以下の各項目も同様

  • 项目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应包括(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内容): 1、 项目交货期、实施进度表

  • 服务表现标准 服务营办者须符合下列服务表现标准:

  • 经营情况 惠州燃气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22 日,注册资本为 8,000.00 万元,主要经营石油气和天然气销售业务。燃气管网已经覆盖惠城区以及仲恺高新区、惠东巽寮、博罗部分区域,并拥有数码园门站、数码园 LNG 气化站、三栋 LNG 气化站等 11座燃气场站。 截至 2018 年末,惠州燃气总资产为 113,521.19 万元,净资产为 24,278.07 万元,2018 年度惠州燃气实现营业收入 57,179.21 万元,实现净利润 4,452.30 万元。 2016 至 2018 年,惠州燃气石油气、天然气总供气量分别为 7,742.00 万立方米、8,784.00 万立方米及 11,776.00 万立方,保持稳定快速增长。

  • 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 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