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与评审 样本条款

开标与评审. 开标时间、 地点 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
开标与评审. (二十四)开标 1. 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 开标时,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参会资格证明文件进行验证,验证资料如下:
开标与评审. ‌ 22.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22.2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和主持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如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招标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2.3 开标时监督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投标文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评审完毕后,宣读评审结果。 22.4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开标过程的有关内容,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开标与评审. ‌ 4.5.1 开标 4.5.1.1 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4.5.1.2 投标人拿 CA 锁在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解密,按照系统排列顺序自动确认开标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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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审与谈判 5.3.1 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谈判。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和谈判依据。

  • 详细评审 综合评分法:分为投标报价评审、商务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详见后附表三详细评审表) 最低评标价法:无

  •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类型 评审标准 分值

  • 综合评审 28.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8.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8.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股份发行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 股東大會 本公司在每一年除舉行其他會議外,還應召開一次股東大會作為股東週年大會,並須在召開大會的通告中指明該大會為股東週年大會;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舉行日期不得遲於上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後十五個月。股東週年大會須於有關地區或董事會可能決定的其他地方並於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舉行。

  • 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 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