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 权. 任何一方未要求另一方履行订购条款、未行使本订单规定的权利或救济、或者放弃因另一方本订单项下违约而享有的权利,并非放弃相同或类似的条款、条件、权利、救济或违约。
弃 权. 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执行或延期执行本协议之某一条款,并不表明该方放弃
(i) 之后执行相同条款的权利,或
(ii) 执行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权利。只有弃权方书面提出并签署放弃索偿,该弃权方为有效。
弃 权. 在卖方违反合同和/或本通用条款一个或多个规定时,买方未能或迟延行使合同项下和/或本通用条款项下任何权利,或买方单独或部分行使合同项下和/或本通用条款项下任何权利,或买方采取任何局部措施或未能采取任何措施,均不能作为或被解释为买方放弃(无论是明示或暗示,全部或部分地放弃)该等权利,也不能排除买方将来对该等权利的行使。买方对一项权利的弃权必须以明示和书面的方式进行。若针对卖方的一项特定违约行为买方给予了明示书面的弃权,卖方不得在今后出现与该特定违约行为类似的新违约行为时或出现其他类型违约行为时援引买方之前作出的弃权。
弃 权. 任何一方未履行或延迟履行由任何要约、确认、协议或本条款产生的权利或救济,不应视为放弃该权利或救济;单独或部分行使由此产生的权利或补偿不妨碍以任何其它方式或将来行使该权利或救济,也不妨碍行使由任何要约、确认、协议或本条款或法律产生的任何其它权利或补偿。
弃 权. 银行的作为、延迟或不作为均不影响其在本条款及细则项下的权利、权力和补救措施,也不影响对上述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的任何进一步行使。本条款及细则项下的权利和补救措施是对法律规定的权利和补救措施的补充,且不排除法律规定的权利和补救措施。
弃 权. 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未要求另一方履行订单的任何条款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其在将来任何时候要求履行该条款的权利;协议一方放弃对订单任何条款违反行为享有的权利不构成将来违反相同或任何其他条款时享有的权利。买方的付款或履行不构成任何违约、权利或救的弃权。
弃 权. 未能或延迟行使业务规定项下的权利或补偿不应被视为对该权利或补偿的放弃,也不应被视为是对此后行使该权利或补偿或其他权利或补偿的阻止或限制。单独或部分行使该权利或补偿不应阻止或限制对其他权利或补偿的行使。
弃 权. 任何一方均可以对本协议中其享有的权利作出弃权,但该等弃权必须经书面作出并须经各方签字。任何一方在某种情况下就其他各方的违约所作出的弃权不应被视为该等一方在其他情况下就类似的违约作出弃权。
弃 权. 如果泰宝公司对买方违反本条款和条件的任何规定的行为放弃索赔、迟延或未行使任何权利或救济,泰宝公司的该等弃权不应解释为对随后发生的同性质的违约或对任何其他条款或条件的违反的弃权。本条款和条件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限制在买方违反本条款和条件的任何规定的情况下泰宝公司所享有的任何救济。
弃 权. 辉立期货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附录及相关协议、附件、表格或其他文件项下的权利的,并不意味着其已经放弃该权利,也不意味着其后续无法行使该权利。辉立期货放弃其任何权利的唯一方式是向客户发送一封由辉立期货的经理或其上级签署的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