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能验收试验 样本条款

性能验收试验. 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性能验收试验. 9.2.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招标书中的技术要求。 9.2.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招标人施工现场。 9.2.3 性能试验的时间:设备性能验收试验在系统试运行阶段完成。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标人与投标人协商确定。 9.2.4 在调试、试验、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硬件或软件,投标人都必须及时更换。由此而引起的任何费用、风险及责任都由投标人承担。 9.2.5 验收结果经投标人、招标人双方确认后,由投标人形成书面报告。
性能验收试验. 7.2.1 性能试验的时间:设备性能验收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标方、中标方协商确定。 7.2.2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中标方参加,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7.2.3 性能试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准): a. 实际起升高度不小于订货起升高度; b. 额定电压、额定荷载条件下,各机构运行速度:起升不大于10%,下降不大于+25%,-5%,运行不大于10%。 c. 制动距离不大于各自运行速度的系数:下降0.025倍,小车0.06 倍,起重机0.1倍; d. 重量限制器的精度不大于±3%F; e. 空载试验; f. 静载试验; g. 动载试验; h. 噪音控制要求:在距离设备1米远处,噪音应在85dB(A)分贝以下。 7.2.4 起重机的验收在当地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局和招标方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局出具许可证。
性能验收试验. 1.1 总承包人负责并聘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相关专业机构,按照 CNCA/CTS 0004-2010《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工程验收基本要求》进行本工程审核验收。 总承包人应负责按合同规定提供一切必要的技术、设施、装备,保证光伏发电系统满足进行审核验收所有必需条件,并根据测试数据对光伏发电系统进行修理、更换、调整等,使光伏发电系统达到相关的性能指标。 1.2 总承包人在审核验收前至少提前 15 日,向发包人提供审核验收方案、测试方法、详细步骤和标准。 1.3 总承包人在审核验收前至少提前 30 日,联系并通过消防、环保、防雷、建筑和电力等相关部门对工程的验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并网前后光伏发电系统调试和测试并保证调试和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和本合同的要求。如果光伏发电系统未能达到要求,则: (1) 总承包人应负责查找、分析原因,制定相关方案,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各类缺陷,使光伏发电系统达到满足要求; (2) 发包人可按相同条款和条件重新进行此项未通过的性能验收试验,重新进行验收试验的一切费用由总承包人承担。

Related to 性能验收试验

  • 性能要求 保证文献收录完整率高,内容丰富,更新频率快,服务稳定, 响应速度快,访问安全便捷。

  • 工期要求 1、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 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总工期: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 竣工日以符合下列条件并获甲方签具竣工验收单之日为准。 (1) 全部竣工图纸和本合同范围的项目已全部完工;通过甲方、乙方共同验收并完成整改。 (2) 乙方退场,施工场地腾空,移交完毕。 3、 甲方要求提前完工的,乙方应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要求。 4、 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联系单签证为准,工期方可顺延;除此之外,工期均不得顺延: (1) 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工程量超过施工图工程量的 %)直接影响施工进度; (2) 不可抗力因素; (3) 乙方按要求提交甲供材料供应计划而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的; (4) 甲方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原因。

  • 手取金の使途 上記の手取概算額268,760千円に「1 新規発行株式」の(注)

  • 管理対象 本基準の適用システムにおけるハードウェア、ソフトウェア、ネットワーク、及びアプリケーションを対象とする。

  • 工期和进度 42 7.1 施工组织设计 42 7.2 施工进度计划 43

  • 基本条項 保険責任の始期および終期)

  • 施工控制网 8.1.1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

  • 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 計畫範圍 詳如徵收土地圖說。

  •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负责,确保对相关风险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因基金巨额赎回或市场发生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提供足额现金确保基金的支付结算,并承担所有损失。对本基金因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本基金出现损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