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致成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者,我们依照“评定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其伤残程度等级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发生当年度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予本合同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治疗仍未结束 的,则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本次意外伤害所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评定标准”所列较严重项目的伤残保险金,按该较严重项目的伤残保险金给付,但我们将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我们一次或累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伤残不属于“评定标准”中所列伤残项目,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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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保险合同
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于境外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伤残,则我们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9)(以下简称“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及评定原则,确认其伤残等级,并按该伤残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致成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者,我们依照“评定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其伤残程度等级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发生当年度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予本合同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治疗仍未结束 的,则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 日内治疗仍 未结束的,则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本次意外伤害所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评定标准”所列较严重项目的伤残保险金,按该较严重项目的伤残保险金给付,但我们将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评定标准所列更高等级的伤残保险金,则按更高等级的伤残保险金给付,但我们将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我们一次或累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伤残不属于“评定标准”中所列伤残项目,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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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致成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者,我们依照“评定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其伤残程度等级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发生当年度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予本合同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日内(含 180 日内治疗仍未结束 的,则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 日当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本附加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所列的伤残项目,我们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 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在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日被保险人的治疗期仍未结束的,我们按第 180 日对被保险人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的结果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本次意外伤害所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评定标准”所列较严重项目的伤残保险金,按该较严重项目的伤残保险金给付,但我们将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我们一次或累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伤残不属于“评定标准”中所列伤残项目,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责任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较严重等级意外伤残保险金者,按较严重等级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附件所列的伤残视为已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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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东吴附加意外伤害保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