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及查詢 样本条款

意見及查詢. 承辦商如有任何疑問或建議,請致電 2776 8453 與 IT 組林振江老師或趙士斌先生聯絡。
意見及查詢. 投標者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 6067 9043 與本校工程保養組劉先生聯絡。 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真道書院 ( 校長 - 曹希銓博士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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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意外伤害 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 意外伤害事故 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且前述条件缺一不可。

  • 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 意识功能障碍 意识功能是指意识和警觉状态下的一般精神功能,包括清醒和持续的觉醒状态。本标准中的意识功能障碍是指颅脑损伤导致植物状态。

  • 意外事故 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 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4、 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后方可执行,且该决议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8、 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 补偿原则 本附加险合同适用补偿原则。被保险人通过任何途径所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总和以其实际支出的金额为限。被保险人已经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获得相关医疗费用补偿的,保险人仅对扣除已获得补偿后的剩余部分医疗费用,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