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样本条款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露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双方可以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参与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要求,承担保密责任,并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项目主持单位与项目参与单位负有为对方技术保密的责任,并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 乙方应为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以及环境状况、产品技术、生产工艺以及在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信息(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
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对擅自修改资料及文件或向第三人转让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项目。
3、 违反以上两条,违反一方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和服务计划的有关技术资料。
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资料、技术咨询服务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保密条款是技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条款,保密义务也应当是双方的,而不是单方的。保密条款应当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进行定义,应当约定保密义务的范围、方法、保密处理程序、保密期限以及失密救济等内容。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甲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的技术情报信息和程序源代码及维护设计方案和问题解决方案。乙方保证对甲方的文件、业务资料等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 甲方不接受审核的区域(内容、文件等):
2. 乙方按公开文件《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保密声明》承担保密责任。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未得到合同各方允许,本报告以及所涉及到的情报、资料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6.1 在双方合作期间,受托人保证,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委托人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信息及资料(包括各类数据、计划、信息等),无论该等文件、信息或者资料是否明示为保密信息,该等信息本 合同中称为“保密信息”。
6.2 受托人的保密义务:
(1) 仅为完成本合同义务和实现本合同服务目标使用保密信息;
(2) 未经委托人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目的,在任何场合,通过任何途径向任何第三人披露、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研究、接受媒体采访、作品发表、商业用途等,包括允许第三人使用或者自行使用)。
(3) 受托人人只能将该等信息用于服务于本合同,而且只能由相应的技术人员使用;没有必要接触该类信息的人员不得接触。
(4) 非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复印或复制保密信息。
(5) 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受托人应将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返还委托人。
6.3 受托人不能违反保密义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对委托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6.4 本合同的保密义务为永久,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保密信息经过公开、合法途径解密或者双方书面同意解除本义务。双方终止合同后,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受托人仍须遵守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书面同意解除其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委托人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为止。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4.1 双方对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取的对方的技术情报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技术情报或资料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造成对方资料及文件泄密,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但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一) 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