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 标. 第三十条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投 标.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投 标. 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
投 标. 17.投标书的密封与标记
投 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投 标.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投 标.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投 标. 11.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 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