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样本条款
投 标.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 标. 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投 标.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投 标. 7、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均应使用中文。
7.2 除在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公制单位。
8、 投标文件的组成
8.1 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9、投标文件格式
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 8 条的内容与要求编写其投标文件。
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 8 条规定的顺序编排、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
投 标. 17. 投标书的密封与标记
17.1 投标人应将商务标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7.2 投标书信袋封条上应写明:
(1) 投标企业名称
(2) 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17.3 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书,邀标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17.4 投标人必须在邀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投标,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
投 标.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投 标. 投标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投 标. 人:(公章) 通 讯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授 权 代 表: 日 期:
投 标. 11.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
11.2 招标文件中注明不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见“
投 标.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